关于申报龙川县新时期精准扶贫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2018年12月21日《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十三届〔2018〕36号)精神,结合我县精准扶贫工作进程,我县从统筹的精准扶贫财政资金中安排1300万用于农业产业扶持项目建设,请你们按照要求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按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产业扶贫资金金额
本次安排用于产业扶贫的资金为13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甜叶菊基地;300万元用于油茶产业;200万元用于3000亩茶叶基地;300万元用于5000头黑山羊及西门塔尔牛养殖基地;200万元用于5000亩蔬菜和优质稻基地;200万元用于2000亩优质水果类种植。相关企业按扶持资金的7%进行分红,分红期限为10年,分红的收益统筹用于仍没达到省脱贫标准的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10年后本金还回县财政局,作为全县扶贫基金,统筹用于全县的扶贫工作,由县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股对全部过程进行监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在申报镇内自办有生产基地(建设场地)、银行征信、合规会计账等。
(二)规模
1.养殖类:牛需养殖100头以上,羊需养殖500头以上,家禽类需养殖5000羽以上。
2.种植类:种植规模需连片不少于200亩。
(三)带动贫困户。以50万元为基数,按每安排50万元需带动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不少于5户,资金不足50万倍数的按比例计算。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有意愿的企业根据自我发展的需要,向所在镇政府提出申请。
2.镇级审核。镇政府需派人按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核查、审议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分别报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备案。
3.县级确认。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对各镇申报的企业进行审查、确认后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四、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2.建设项目资金请示;
3.项目实施方案;
4.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征信报告、会计报表等(提供盖章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相关银行公章);
6.基地需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时间
2019年2月1日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201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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