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入户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1-01-04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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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个人

申请条件

婴儿出生后,由父母或监护人为婴儿申报出生登记。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家中没有其他人登记地方户口的,在登记出生时,可予以单独立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书

3、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4、 父母《结婚证》

5、 出生医学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材料,到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 2、派出所审查材料,作出受理意见。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善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对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善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场给予说明和解释; 3、申请经派出所受理、审批后提交上级户政部门审批; 4、上级户政部门审核、审批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打印户口本。

办理时限

二十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窗口名称:各公安机关派出所及上级审核审批户政部门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分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监督电话

0762-3333732、689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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