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国资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立足国资监管职能,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提升了依法履职能力,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一)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通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 。
(二)结合国资监管职能落实相关要求
1.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依据党的二十大提出的 “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等要求,类比推进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对现有的国资监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了《县国资系统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细则》《县国资系统清产核资实施办法》《国资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县国资系统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县国资系统合同管理办法》等多项内控规章制度,确保国资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
2.推进依法监管。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加强产权管理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国有产权登记、划转、转让等工作,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加强对产权交易过程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融入国资监管日常业务中,通过多种形式向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宣传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国资中心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带头学法用法
中心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参加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在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在人员配备上,注重选拔和培养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在经费保障上,合理安排法治建设专项经费,用于购买法律书籍、开展培训、聘请法律顾问等,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
成立了以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压实各层级法治建设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年共开展相关学习活动4次,参与人数达120多人次;二是开展法律法规培训。聚焦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领学解读,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加深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对现有的国资监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了《县国资系统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细则》《县国资系统清产核资实施办法》《国资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县国资系统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县国资系统合同管理办法》等多项内控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流程和工作标准,堵塞监管漏洞,为依法履行国资监管职责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在涉及国有企业重大改革、重大投资项目等决策过程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相关部门及企业意见,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四)严格依法监管,优化国资监管效能
一是加强产权管理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国有产权登记、划转、转让等工作,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加强对产权交易过程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强化财务监督与审计,定期组织开展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审核、财务状况监测等工作,督促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同时,加大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三是依法推进国企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国企改革的部署要求,依法依规指导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等工作,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问题,保障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融入国资监管日常业务中。通过实地走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宣传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增强法治意识;二是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借助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法治建设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解读等内容,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通过持续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显著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在国资监管工作中自觉依法依规办事,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工作氛围。
(二)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权力运行更加透明、规范,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提升了国资监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国资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国有企业各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促进了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法治环境持续优化
通过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对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认同感不断提高,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法治专业人才相对不足
随着国资监管工作日益复杂和法治建设要求不断提高,中心内部精通法律专业知识、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相对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如在处理一些复杂法律事务和参与重大决策法律论证时,专业力量稍显薄弱。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人才吸引力不足。与发达地区或大型企业相比,县国资中心在薪酬待遇、职业发展空间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难以吸引到高端法律专业人才;二是专业人才培养难度大。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实践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而中心现有人员中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较少,短期内难以培养出大量符合要求的复合型人才;三是人才引进渠道有限。受到地域、编制等因素的限制,人才引进渠道相对狭窄,难以满足法治建设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二)部分企业法治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虽然在推动国有企业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法治工作机构不健全、法务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导致企业依法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具体原因如下:一是企业管理层认识不足。部分企业管理层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认为法治建设是一项软任务,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直接影响,从而忽视了法治工作机构和人员的配备;二是企业经营压力较大。一些国有企业面临着市场竞争激烈、经营效益不佳等问题,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会削减法治建设方面的投入,导致法治工作机构不健全、法务人员配备不足;三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目前,对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监督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无法对企业的法治建设工作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激励,导致部分企业对法治建设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法治宣传形式有待创新
当前的法治宣传工作主要以传统方式为主,在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形式多样、互动性强的法治宣传活动方面还存在不足,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对新媒体技术的应用能力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媒体技术的掌握不够熟练,缺乏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的经验和能力,导致在宣传形式和内容上难以创新;二是宣传资源有限。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需要一定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而中心在这方面的资源相对有限,无法大规模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三是缺乏有效的宣传策划。在法治宣传工作中,缺乏对宣传对象、宣传内容和宣传渠道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没有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和吸引力的宣传策划方案,导致宣传效果不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公开招聘、选调等方式,选拔一批法律专业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充实到法治工作队伍中;二是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鼓励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提升整体法治专业水平。
(二)强化国有企业法治建设指导
一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压实企业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对企业法治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健全法治工作机构,充实法务人员队伍,提升企业依法治理水平。
(三)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
一是充分运用新媒体形式,制作一批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作品,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与企业、社区等互动交流,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持续完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时修订完善中心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是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的法治理念与实践模式,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国资法治工作提供有益思路。此外,与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或联合执法机制,在处理涉及国有企业的复杂法律事务和市场监管问题时,能够协同作战,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效果;二是面对突发的法律纠纷事件,县国资中心迅速启动应急法律应对机制。例如,在某国有企业的合同纠纷中,第一时间组织内部法务团队与外部法律顾问进行联合研判,深入分析合同条款、纠纷焦点及可能的法律后果。通过积极收集证据、与对方进行多轮协商谈判,最终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有效维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今后处理类似纠纷积累宝贵经验;三是着手构建国资法治监管信息化平台,该平台将整合国有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合规风险预警、合同审批备案等功能模块,实现对国资监管法治工作。
2024年县国资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国资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龙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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