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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LNG气化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07-20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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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龙川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LNG气化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22年7月20日至7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龙川县老隆镇同福街27号,邮编:517300
    联系电话:0762-6891369
    传  真:0762-6891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龙川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LNG气化站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龙川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园8-3-1号地块

环评机构

河源市天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龙川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投资1445万元在河源市龙川县登云镇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205国道南侧8-3-1号地块建设了龙川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LNG气化站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393.89m2,建筑面积432m2,员工人数13人,年工作360天,1天3班,每班8小时,均不在厂内食宿,随着龙川工业园天然气需求不断增长,公司决定对气化站进行扩建,扩建项目在原厂址进行,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主要扩建内容如下:①新增1个容积100m3LNG储罐和部分配套设备;②项目天然气气化能力为3.6万标准立方米/日,增加至12万标准立方米/日。总投资47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在运行过程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系统检修、管阀泄漏和槽车卸气泄漏排放的天然气、储气蒸发产生闪蒸气、储罐调压时排放的天然气、检修时排放的臭气。系统检修、管阀泄漏和槽车卸气泄漏排放的天然气较少,且站区区较为空旷,大气扩散能力较好,泄漏排放的天然气直接无组织排放;闪蒸气经回收后进入中压管道,可直接回用,无外排;储罐调压时排放的天然气排放量极少,而臭气仅在非正常情况下会产生,均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

2.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内各种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做好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基座减震,安装减震垫,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房边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标准。

3.本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垃圾。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每年一次对储罐罐底进行清理产生的储罐罐底残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通过现有20m2危废仓暂存危废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做好收集、贮存。

4.项目生产过程风险主要为:管道破裂及罐体破裂导致的LNG泄露,同时遇上火源从而引起火灾及爆炸事故;液化天然气泄露导致的室息、冻伤、腐蚀等事故。通过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分析得出结论,做好重点风险防范施与应急预案,项目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环评全本

公示稿-龙川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LNG气化站扩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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