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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海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热力供应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9-23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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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

  根据关于龙川县海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热力供应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龙川县老隆镇同福街27号,邮编:517300

联系电话:0762-6891369

传  真:0762-6891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龙川县海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热力供应系统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龙川县海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佗城镇宝龙工业园1号地块

环评机构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佗城镇宝龙工业园1号地块,对现有供热系统进行改造,将原有的2台8t/h天然气锅炉改为3台2.5t/h生物质锅炉(属非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两用一备),将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器改为7个生物质燃烧器,并配套安装2套脱硝除尘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烘干热风燃烧废气,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一氧化碳。其中,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通过1套“SNCR脱硝+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热风炉燃烧废气经收集通过1套“SNCR脱硝+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参照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余污染源因子参照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新建锅炉(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厂区内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固体废物管理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相关要求,锅炉炉渣、锅炉灰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要求;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有关要求;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项目须做好源头控制和过程防控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做好火灾事故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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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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