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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龙川宏图学校初中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6-08-31来源: 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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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延续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和河源市龙川宏图学校初中阶段全宿学生住宿费标准执行有效期的函》(龙教函〔2026〕18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相关标准继续执行事项复函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市一级幼儿园1350元/生·学期;县一级幼儿园1100元/生·学期;未评级幼儿园980元/生·学期。
二、河源市龙川宏图学校初中生住宿费标准:1530元/生·学期,含水(热水)、电(空调)等配套费用。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执行公办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三、请你局指导各学校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复函不一致的,以本复函为准。执行期间,若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从其规定。
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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