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泽源建筑石料有限公司违反小型露天采石场 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案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19-01-16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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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龙)安监罚〔2019〕1号
处罚名称:龙川泽源建筑石料有限公司违反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2018年12月18日,省安委会联合检查组率市、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龙川泽源建筑石料有限公司采石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采石场工作台阶高度超过设计要求,坡面上存在浮石、危石没有清理的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局领导同意,12月20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的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处以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206670641XN
法定代表人:俞增华
处罚决定日期:2019年1月10日
处罚机关:龙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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