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2021-001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经龙川县建设用地审批委员会(龙用纪要﹝2020﹞1号)审议决定,拟通过协议出让方式供应1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用地位置:龙川县老隆镇下泡水地段,龙川县老隆组团LL0302C-1地块(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出让面积:35184.9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
(四)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容积率:FAR ≤1.2;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35%;
4.建筑控高:30米;
5.停车位配比:4个/百师生。
二、公告时限:公告时限为30日(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29日)。
三、受让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四、用地申请登记:意向申请人应在公告时限内持意向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龙川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股提出书面申请。
五、供地方式的确认 :公告时限内,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有关规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方式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六、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地址:龙川县新城开发区3号小区;联系电话:0762-6808673。
附件:
2、规划条件.pdf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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