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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川县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3-06-19来源: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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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889号)等精神及市自然资源局工作部署,由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河源市龙川县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制定工作。《龙川县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反复论证并拟定,现将该《方案》进行公示。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集中征求意见时限:2023年06月19日2023年07月18日。

  地址: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詹佳杰  联系电话:0762-6808639

  特此公示。

  附件1:龙川县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起草说明.docx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6月19日

本征集意见反馈链接地址:http://www.longchuan.gov.cn/zmhd/zjdc/jgfk/content/post_558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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