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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至龙川铁路(龙川段)建设项目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重置价格标准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09-24来源: 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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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2020〕127号

有关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梅州至龙川铁路(龙川段)建设项目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工作,确保梅龙高铁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重置的指导价,特制订梅龙高铁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重置价格标准(具体见附件),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4日



梅州至龙川铁路(龙川段)建设项目房屋及

  附着物征收补偿重置价格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补偿标准。

  一、征收主体

  龙川县人民政府是本项目的征收部门。有关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补偿。

  二、征收范围

  范围:梅州至龙川铁路(龙川段)建设项目用地涉及的房屋及附着物。

  三、征收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梅龙高铁建设用地涉及的房屋及附着物均实行货币补偿,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二)征收范围内建筑物属性、类别的认定工作。

  由物权人、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县指挥部、建设单位六方确认为准。

  四、征收实施步骤

  自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重置价格标准的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征收工作:

  (一)评估机构对用地的房屋及附着物进行评估,被征收人应当配合、协助评估机构实地勘查,提供评估所需资料。

  (二)公示初步评估结果。征收实施单位应将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评估机构应当对初步评估结果解释说明。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签约期限内,由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签订补偿协议时被征收人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超过签约期限未能达成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县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应当自觉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如不服征收补偿决定,可以在征收补偿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县政府申请属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后,经征收工作人员验收方可领取补偿款。

  (六)公布补偿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被征收地上建筑物的水、电、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管道燃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由被征收人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负责结清已使用的水、电、电话、电视、燃气等费用。

  2.征收权属不明确的地上建筑物,由房屋征收部门提出补偿方案,报镇、县政府同意,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实施征收,待产权明确后再补偿给产权所有人。

  附件:梅州至龙川铁路(龙川段)建设项目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重置价格标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梅州至龙川铁路(龙川段)建设项目房屋及

附着物征收补偿重置价格标准

  一、房屋征收及安置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框架结构

1500

含基础、内外装修

2

混合结构

1400

含基础、内外装修

 3

砖木瓦(泥、红)结构

750

含基础、含装修

4

红砖铁皮(石棉)瓦

(四周砌墙)

550

含基础、含装修

5

房屋拆迁占地安置

1500

按房屋滴水占地面积计

6

房屋余坪安置

750

房屋余坪超房屋占地面积50%以上的按土地征收补偿

7

搬迁费

2000


8

临时安置费

800元/月

按一年过度时限算,一次性支付

  备注:1.上述各项预估值是指假设咨询对象在完全产权条件下的建筑物市场价值,各项均包含人工、材料、辅料等相关费用,未考虑成新率及扣除折旧。

  2.以上建筑物均含普通装修,若装修档次不符按照评估公司评估为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简易结构(红砖铁皮瓦)

350


2

简易棚房、房间、杂物间、栏舍

200


3

简易养鸡场(竹木瓦结构、外墙围护砌墙不低于1M)

100


4

标准养鸡场(砖木瓦结构、外墙围护砌墙不低于1M)

200


5

养猪场(砖木瓦结构、外墙围护砌墙不低于1M、水泥砂浆地面、水电设备齐全、排水排污设施配套)

350


6

养猪场(砖木瓦结构、外墙全砌砖围护、水泥砂浆地面、水电设备齐全、排水排污设施配套)

500


7

养猪场(硂结构、外墙砌砖或铝合金窗围护、水泥砂浆地面、水电设备齐全、排水排污设施配套)

650


  二、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8

晒坪

100


9

砖墙、围墙(未批档)

160


10

砖墙、围墙(已批档)

180


11

层基

450


12

毛石挡土墙

350


13

水泥路

m

450

4米宽

14

500#混凝土

450


15

架线费

m

50

三相四线含线杆

16

泥堤坝

15


17

大型水井(水井)

350

凿石水井

18

水利设施(三面光)

m

350

底宽>25cm

19

门楼(宽2米以内)

3000


20

炉灶

2500


21

水泥涵管(DN300)

m

130


22

水泥涵管(DN500)

m

180


23

户外水管D20(PVC)

m

10

含管件

24

户外水池

300


25

手摇井

3000


26

住家配套化粪池

3000


27

空气能、太阳能(家用)

6000


28

空调移机补偿

300


29

三线一管迁移费

1800


  备注:上述各项均包含人工、材料、辅料、机械设备等费用,未考虑成新率及扣除折旧。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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