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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川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11-24来源: 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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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办〔2020〕5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川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政府办公室反映。

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龙川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龙川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加快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密切党政与人民群众联系,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下称《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原则,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基层政务“五公开”,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加快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充分发挥和利用广东“数字政府”优势,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升群众对基层政务公开的满意度及获得感,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11月底前,全面梳理细化基层政府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本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制度,组织保障更有力。

  二、重点任务

  根据《意见》要求,我县重点围绕国家部委制定的26个标准指引(县信息中心设备)开展编制我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工作。

  承担26个标准指引的各领域责任单位、各镇要根据本单位职能和本镇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承担26个标准指引的各领域责任单位、各镇要对照国家部委制定的26个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行政管理职能)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责任单位:各领域责任单位、各镇)

  (二)推广使用政务公开通用地方标准

  省政府已围绕政务公开术语、基本要求、目录编制指南、运行管理、公众意见处置、公开程序等范畴,制定发布了六项政务公开通用地方标准(下载地址:http://www.gd.gov.cn/wzfj/gdszwgkdfbz.rar)。各领域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要充分运用上述地方标准,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平台建设和公开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

  认真落实《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粤办函〔2020〕42号)有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答复口径,采用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直各单位、各镇)

  (四)加强基层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加强对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应明确提出公文的公开属性;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应明确标注公开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个年度应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积极依托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直各单位,各镇)

  (五)推进县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

  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建设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县政府及部门、各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共享工作成效。县直各单位、各镇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本级部门资源与数据,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搭建办事和互动平台。建立健全网站意识形态安全和技术安全防护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可靠、安全。(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数局、县政府门户网站入驻单位)

  (六)推动政务新媒体做优做强

  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把基层政务新媒体打造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重要平台,权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积极借助基层融媒体中心,做优做强“两微一端”主账号,为建设县、镇、村三级联动、整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夯实基础,结合我县地方特色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服务和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直各单位、各镇)

  (七)拓宽基层政府线下公开渠道

  依托县、镇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将政务公开触角延伸到基层农村末端,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指导支持各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法定公开事项和依法自治事项公开清单,优化公开方式,综合利用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八)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网络问政处理机制。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建立完善留言咨询渠道,建立快速高效的留言办理工作机制,认真办理网民给地方领导各类留言,及时释疑解惑、引导预期。(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各单位、各镇)

  (九)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分级分层管理,规范、准确、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确保有服务必有指南、指南简单易懂,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标准;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实现办事过程信息公开,方便办事群众及时掌握办事进展情况;以高频民生事项和涉企事项为切入点,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简单化,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专栏向社会公开。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原则要求,推进相关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便基层群众生产生活。(责任单位:县政数局,县直相关单位)

  (十)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8〕360号)相关规定,按照“引导预期、同步解读、跟踪评估”总体要求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实做精做细解读工作。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到政策公布时同步组织开展解读,解读材料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涉及企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要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对相关舆情和社会关注点、误解误读点进行回应,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必要时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责任单位: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

  (十一)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

  结合我县实际,推进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与宣传、网信、公安、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同联动机制,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对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回应,共同做好基层政务舆情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政数局)

  (十二)探索开展政府信息精准推送工作

  探索建立信息定向推送机制,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通过微信、短信、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向特定服务人群精准推送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规模效应,依托“粤省事”“粤商通”等数字平台建立“政策直通车”机制,为企业、群众定向提供个性化政府信息推送服务。(责任单位:县政数局)

  三、工作进度

  (一)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我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时限:2020年11月中旬)

  (二)动员部署

  召开我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合力。成立龙川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软硬件体系建设。各责任单位对照全县总体方案,制定本单位具体操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由分管领导统筹,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组织实施

  对照《意见》目标任务,构建县直部门横向发动、县镇村纵向联运的工作体系,建立检查督导和总结评估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2020年11月20日前各领域责任单位、各镇完成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初稿编制;由县政府办会同县政数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12月1日前对初稿进行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修改稿;12月15日前各领域责任单位、各镇完成目录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对本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查摆问题,分析不足,完善实施办法和配套举措,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提升,并将总结材料报县政府办(政务信息公开组)。(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

  (四)总结报告

  由县政府办对我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的总体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总体报告,上报市政府办。(完成时限:2020的12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领域责任单位、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龙川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政务信息组),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政务信息组组长担任。承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各领域责任单位、各镇要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单位、本镇工作。县政府将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分析解决问题,确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鼓励探索创新

  各领域责任单位、各镇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各自职能,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三)加强宣传引导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扩大公众参与,让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积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传媒,广泛宣传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加强示范引导,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四)做好考核评估

  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把工作任务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由县政府办牵头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各领域责任单位、各镇开展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开展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必要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龙川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龙川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涂远泽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邱志飞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刘毅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杨柳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成  员:魏庆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政峰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黄居伦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刁国强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主任督学)

  郑荣辉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袁王宝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志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始源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邓永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郭志勇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邹  英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魏菊英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袁忠阳 (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

  钟文江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伟琴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肖科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锦青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包国新 (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副局长)

  徐仕平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罗新华 (县税务局副局长)

  黄  鹏 (县扶贫工作局副局长)

  钟  明 (县水务局副局长)

  黄雪文 (县林业局副局长)

  黄水章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邓水强 (县工商信局副局长)

  杨荣银 (县交通局副局长)

  罗  慧 (县公积金中心)

  各镇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政务信息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毅勇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有关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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