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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川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11-17来源: 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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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府办发〔2022〕1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7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河府办函〔2022〕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川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龙川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推进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1.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全县各级行政规章库建设,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及时做好规章动态更新。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2022年底前

2.县直各单位要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2年底前建成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区政府及其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牵头,县各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2022年底前

3.参照省、市、县级规范性文件库模式和要求,逐步推进各镇、县直各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实现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调整。县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权责清单以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

各镇、县直各单位

2022年底前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基础建设

4.基层政府要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动态调整和落实,做好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结合基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务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各镇、县直各单位

2022年底前

5.综合利用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县民政、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各镇;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底前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程序

6.规范使用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推进依申请公开系统使用延伸到镇街一级基层政府。

各镇,县直各单位

2022年底前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用好依申请公开系统监督管理功能,督促本级和下级单位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注意收集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发现的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以适当方式予以主动公开。

各镇,县直各单位

2022年底前

8.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

各镇,县司法局

2022年底前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9.各级行政机关要提高认识,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切实提高年报内容质量和数据准确性。

各镇,县直各单位

按各自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10.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所辖区域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确保整体内容和数据准确性。

各镇,县府办公室

2022年底前

五、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疫情防控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12.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统一步调对外发声。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

13.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各镇,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2022年底前

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14.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成内容保障,充分发挥“粤企政策通”“粤商通”及我区各级政策服务平台作用,加大涉企政策的分类公开和精准推送力度。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2022年底前

15.强化惠企政策供给信息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纾困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

16.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2022年底前

17.加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信息公开,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政策,推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加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力度。

各镇,县税务局

2022年底前

七、推进重大发展战略落地落实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

21.持续加强建设项目重大战略实施发布解读,依法依规做好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22.聚焦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数字经济等方面,加大对工作成效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23.做好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服务业支持政策和促进消费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2022年底前

24.落实《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三同步”工作机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重点解读文件中与群众切实利益相关、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的内容,提高解读针对性。

25.进一步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方法,加强政策线上线下传播,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度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26.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决策事项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网络平台互动等方式面向企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

27.积极跟踪评估政策实施后的效果,及时对相关舆情和社会关注点、存在的误解误读进行回应,增进社会共识。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八、推进民生政策信息公开

28.针对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及时传达“促进就业九条”、减负稳岗等就业支持政策,做好相关文件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2022年底前

29.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双减”、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高等教育、特殊教育、老年教育等方面信息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牵头,县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2022年底前

30.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要求,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和信息服务水平。

各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底前

九、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31.严格执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等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县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32.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要在政府网站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系统或本地区范围内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

各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2022年底前

十、推进网络问政信息公开

33.充分整合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县级各线上服务平台、各级实体服务大厅、基层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政策资源,建设集智能化政策问答、政策服务热线咨询答复、线下政策窗口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

34.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35.依托政府网站加强人工智能技术运用,集成政策问答库,完善智能化机器人政策问答功能。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落实

2022年底前

36.认真做好“省长留言信箱”“党政领导信箱”留言办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留言答复。定期进行留言办理梳理分析,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可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加强回应。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网信办、县司法局、县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37.切实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十一、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

38.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39.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

40.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41.结合近年工作重点,修改调整重点领域相关栏目名称表述、子栏目设置、内容展示等,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

2022年底前

42.各级政府网站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日常维护,强化信息梳理分类,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对接。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类信息公开要实现与政务服务网的无缝对接,及时公开事项进驻、增加、调整和变更情况。

43.县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在做好本部门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及门户网共建栏目建设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

各镇,县直各单位

2022年底前

44.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级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要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各镇,县直各单位

2022年底前

十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

45.各镇、县直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调度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46.各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47.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

48.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

49.优化政务公开考核方式,各级要采取符合本级特点的考核办法,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50.建立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做法及问题不足通报机制,对创新性开展工作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未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或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51.建立本地区、本系统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并于本文印发30日内反馈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对上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

52.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镇,县直各单位

2022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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