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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川县2020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05-14来源: 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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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办〔2020〕3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龙川县2020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河源市农业农村局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龙川县2020年度农业生产托管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通知》(粤农农办〔2019〕639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龙川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的东江和韩江上游,东连梅州、汕头、西靠韶关,北接江西,南近珠江三角洲。总面积3081.31平方公里,总人口98.66万人,常住人口71.32万人。辖24个镇, 315个行政村,42个居委会,1379个自然村,5658个经济合作社。 农作物播种面积88.6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66.2万亩、总产量28万吨。完成年度粮油储备任务。完成28.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成水稻高产示范点10个。

  目前确权耕地面积45.5万亩,承包农户数15.5万户,是典型的农业大县。截至目前我县农业机械总动力19.6万千瓦,其中中小型拖拉机7356台,收割机393台,谷物烘干机20台(其中30吨以上的6台),总动力0.028万千瓦,农用航空器17架,全县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较高。 近年来,在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和农村劳动力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农业生产利用机械数量逐步增加,机械作业面积逐步扩大,但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程度还不高,特别是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覆盖率较低,因此在全县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于提高全县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大意义。

  二、项目目标任务

  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为小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高效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拟扶持补助面积累计5万亩以上。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项目主要对小农户、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的水稻进行托管服务。坚持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服务小农户占比60%以上,兼顾服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占比不超过40%。针对服务主体为农业生产过程中机耕、病虫防治、机收3个环节提供统一的专业化、规模化单项或多项托管服务予以扶持,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环节进行扶持(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重点扶持统防统治和机收环节,为实现精准施药,减少农药使用量,推动我县农业生产绿色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生产连片规模化发展。

  (二)项目分布范围。项目拟采取分片区负责实施,共分5个片区:鹤市片区(登云、紫市、黄布);龙母片区(铁场、田心、龙母、丰稔);车田片区(车田、黄石、黎咀);赤光片区(赤光、回龙、岩镇、新田);麻布岗片区(麻布岗、贝岭、上坪、细坳),分早、晚两季进行。其中服务小农户类:早稻统防统治面积约10000亩,机收面积约10000亩;晚稻机耕面积约6000亩,统防统治约20000亩,机收约20000亩。服务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面积早、晚两季分别约3000亩。项目分别由龙川县平合农民专业合作社、龙母众志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川县车田镇农民乐种养农民合作社、龙川县丰源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龙川县嘉鑫农机种植服务专业合作社分片区负责实施。

  (三)实施步骤。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3月-2020年12月。

  1.实施准备阶段(2020年3月)。对我县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其服务能力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通过规范程序确定服务组织,确定项目内容、范围和目标,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阶段(2020年4月-11月)。组织托管服务组织与农户(或种植大户等)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按时保质完成托管服务,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措施,做好阶段总结。每个服务环节实施完成后,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及时兑付财政补助资金。

  3.项目总结阶段(2020年12月)。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做好项目绩效评价。

  (四)制定标准

  1.补助对象。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选定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它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2.补助标准。龙川县属于丘陵山区,用工成本相对偏高。在补助标准不影响市场服务价格的前提下,坚持重点服务小农户,适量服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为原则,财政补助小农户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30元。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计划各环节补助标准详见下表(实际以服务时市场价格为准):

  龙川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环节补助额度明细表

服务环节

市场价格

农户补助额度(元/亩)

新型经营主体补助额度(元/亩)

备注

机耕

150元/亩

60

45

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统防统治

早季130元/亩

52

39

晚季195元/亩

78

58

机收

130元/亩

52

39

  注:补助额度以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价格为准,但不能超过当地市场价格,财政补助小农户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补助种植大户等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至财政补助资金用完为止。

  3.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托管服务组织在每个服务环节实施完毕后向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需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合同需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补助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4.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遴选标准。

  参与此项目的托管服务组织主要是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通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托管服务组织。要求报名的服务组织提供以下材料:一是有龙川县市场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二是有纳税相关凭证;三是有财务账目(提供最新的资产负债表);四是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及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服务机械设备;六是有近一两年来为农户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如图片、视频、总结等成效)。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优选服务组织。在公开遴选服务组织基础上,根据服务组织提交的资料,通过对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每个环节托管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家,以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保障服务效果。遴选结果将通过政府网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以接受社会监督。

  (二)签订服务合同。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必须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合同需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

  (三)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四)监督项目实施。服务组织在提供某一环节托管服务前,先向农业农村部门提出服务申请,注明服务区域、地块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等。农业农村部门定期派出项目监督小组到项目区进行监督、指导、抽查,督促服务组织更好地为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关服务。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责令服务组织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财政补助资格。

  (五)验收拨付补助资金。托管服务组织在每个服务环节实施完毕后向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核查资料、入户(或电话)抽查核对等方式,对项目的作业环节、作业面积、服务满意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验收。验收结束后,服务组织根据实际服务情况,附上服务合同、服务情况登记表、补助资金结算表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向农业农村局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农业农村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报账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六)绩效考评。服务环节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经验总结,同时对项目实施进行绩效自评,根据项目目标实现、任务清单完成情况、服务质量情况、季节时间节点、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绩效结果优良的,予以重点支持,绩效结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落实责任主体,要把项目工作列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事项,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确保项目落实。财政部门要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审核工作,并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防止运行风险和挤占挪用。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内容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严格把握项目进程,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二)强化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附件:1.龙川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

  2.龙川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情况表

  3.龙川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补助资金结算表

  4.托管服务作业合同(样本)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龙府办〔2020〕3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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