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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110千伏丰稔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1-03-30来源: 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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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2021〕33号


丰稔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110千伏丰稔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龙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110千伏丰稔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110千伏丰稔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特制定如下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范围

  该项目选址位于我县丰稔镇莲风村、成塘村范围内,拟征收总面积约10.086亩(具体界址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现状

  本次征收涉及丰稔镇莲风村、成塘村范的集体土地10.086亩,其中林地:2.442亩、未利用地7.6425亩+(具体界址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110千伏丰稔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四、征收补偿标准

  依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征地补偿标准按《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河府〔2021〕51号)执行;地上青苗的补偿标准按《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道G205线龙川县城段改线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龙府办〔2018〕145号)执行,各地类征地补偿标准按附件1执行。房前屋后零星人工种植的果树木按实际清点补偿,具体标准按附件2执行。

  五、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办法

  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09〕4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规定,龙川县人民政府决定丰稔镇莲风村、成塘村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比例安排,被征地单位也可选择将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回留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参照《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道G205线龙川县城段改线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龙府办〔2018〕145号),按征地面积每亩12000元的标准执行。

  六、社会保障

  被征地农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规定核算。

  七、其他事项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规定,凡擅自在水田上种植果树木、挖鱼塘的,征地时一律不给果树木和鱼塘地类补偿,只按水田标准补偿。其他耕地上改种果树木的,土地补偿费按降低一个土地级别计算。

  (二)龙川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9日发布了《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110千伏丰稔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征收的公告》(龙府征启〔2021〕1号),凡在通告发布以后抢种果树木、抢建建筑物的,一律不予办理补偿。

  附件:1.110千伏丰稔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

  2.110千伏丰稔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果树木补偿标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110千伏丰稔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征地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土地类别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

青苗费

综合每亩补偿

水田

20200

24800

1300

46300

旱地

20200

24800

1300

46300

畲地

20200

24800

1200

46200

园地

20200

24800

另补果树木

45000

林地

8080

9920

2000

20000

鱼塘

20200

24800

2200

47200

农村宅基地

20200

24800


45000

未利用地

8080

9920


18000

附件2

110千伏丰稔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

果树木补偿标准

序号

果木种类

零星(单株)

成片(亩)

规格

(投影面积㎡/株)

单价

(元/株)

规格(数量株/亩)

单价

(元/亩)

1

荔枝、龙眼

大(主干直径30cm以上)

中(主干直径15-30cm)

小(主干直径15cm以下已挂果)

幼(人工种植未挂果)

1100

600

300

50

31-27

50-44

50以上

50以上

32000

29000

15000

2500

2

板栗、芒果

大(主干直径30cm以上)

中(主干直径15-30cm)

小(主干直径15cm以下已挂果)

幼(人工种植未挂果)

500

300

100

20

31-27

50-44

50以上

50以上

15000

13500

5000

1000

3

黄皮、沙梨、柚子、柿子、橄榄

大(主干直径30cm以上)

中(主干直径15-30cm)

小(主干直径15cm以下已挂果)

幼(人工种植未挂果)

400

200

70

15

50-35

60-50

60以上

60以上

17000

11000

4200

900

4

柑、桔、橙、青枣、桃、李、梅、枇杷、石榴、杨桃等其他杂果

大(主干直径20cm以上)

中(主干直径10-20cm)

小(主干直径10cm以下已挂果)

幼(人工种植未挂果)

150

100

50

15

76-53

80-76

80以上

80以上

10000

8000

4000

1200

5

桐树

大(主干直径30cm以上)

中(主干直径10-30cm)

小(主干直径15cm以下已挂果)

幼(人工种植未挂果)

100

50

30

10

80以上

4000

6

松、桉、杂树

大(树高8米以上)

中(树高5-8米)

小(树高2-5米)

幼(树高2米以下)

50

30

10

5

80以上

2400

7

杉树

大(树高8米以上)

中(树高5-8米)

小(树高2-5米)

幼(树高2米以下)

50

30

20

5

80以上

2400

8

桂花树

大(主干基径5cm以上或高度2米以上)

中(主干基径3-5cm(含5cm)以上或高度2米以上)

小(主干基径1-1.3cm(含1.3cm)以上或高度1-1.5米(含1.5米)已挂果)

幼(人工种植未挂果)

300

150

50

10

80以上

8000

9

油茶

大(主干基径5cm以上或高度2米以上)

中(主干基径3-5cm(含5cm)以上或高度2米以上)

小(主干基径1-1.3cm(含1.3cm)以上或高度1-1.5米(含1.5米)已挂果)

30

20

10

80以上

2400

10

菠萝

2

0.5

3000以上

2000

11

大蕉、香蕉、粉蕉

15

按实清点,1米以下不计补偿

木瓜、葡萄

30

按实清点,1米以下不计补偿

12

火龙果

大(已挂果,种植5年及以上有水泥架)

200元/墩

成片种植每亩最多补偿160墩,最高补偿32000元

中(已挂果,种植4年以上有水泥架)

160元/墩

成片种植每亩最多补偿160墩,最高补偿25600元/亩

小(已挂果,种植2年以上有水泥架)

80元/墩

成片种植每亩最多补偿160墩,最高补偿12800元

幼(种植不足2年,有水泥架)

40元/墩

成片种植每亩最多补偿160墩,最高补偿6400元

13

百香果

大(已挂果,种植2年以上)

150-200

成片种植每亩最多补偿200棵,最高补偿40000元

中(已挂果,种植一年以上)

100-150

成片种植每亩最多补偿200棵,最高补偿30000元

小(未挂果,种植一年以上)

15-100

成片种植每亩最多补偿200棵,最高补偿20000元

14

竹类

麻竹、竹苗5元/条;黄竹、泥竹3元/条。竹高4米以上,4米以下不补

15

茶叶

有收益15元/棵   幼苗3元/棵

  注:1.花木场、苗圃按原地类补偿,每亩另补花木、苗圃迁移费、损失费6500元;

  2.成片按亩补偿果树木的,土地按园地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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