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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注销宝元鞋厂用地红线内有关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01-08来源: 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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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 〔2022〕2号

  经查,宝元鞋厂红线内未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是龙川县人民政府于1993年至1994年间向原附城镇莲南村(今属老隆镇莲南村)征收的国有土地,征收后该土地不属莲南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对农村集体发包给农户家庭承包的土地进行登记颁证,老隆镇莲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村民邬新莲、陈育华、黄惠兰、陈仕杰、王小瑜、刘海志6户农户将宝元鞋厂红线内未开发的国有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并已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属错误登记,应按法定程序进行注销。

  因邬新莲等农户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现决定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注销老隆镇莲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村民邬新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441622100207******J)、陈育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441622100207******J)、黄惠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441622100207******J)、陈仕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441622100207******J)、王小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441622100207******J)、刘海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441622100207******J)等6户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特此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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