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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新建铁路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龙川段)土地征收的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09-14来源: 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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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2020〕1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实施新建铁路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龙川段)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新建铁路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龙川段)项目。

  二、征收范围:该选址义都镇星光村、红星村、长兴村,佗城镇东瑶村、佗城村、佳派村、塔西村、新渡村、枫深村、灵江村、胜利村、高涧村,老隆镇月乐堂村、莲塘村、莲塘村地段范围内。

  本项目土地权属为义都镇星光村下径经济合作社;义都镇红星村曹屋、大坪、大中、东二、东一、红二、红一、桔子园、上一、上二、围新经济合作社;义都镇长兴村丰明、均明、下坪经济合作社;佗城镇东瑶村东一经济合作社;佗城镇佗城村后堂三、后堂四、后堂一经济合作社,佗城经济联合社;佗城镇佳派村大地堂、南径、沙屋、井水角、上塘里、中心围、瓦下、五栋屋、寨里经济合作社,佳派经济联合社;佗城镇塔西村羌一、田心经济合作社;佗城镇新渡村白井一、各一、谷门、小东二、小东一、新三经济合作社,新渡经济联合社;佗城镇枫深村红星、上围、下塘二、下塘一、红星、下围三、下围四、新联经济合作社,枫深经济联合社;佗城镇灵江村高三、高一、雷二、雷五、雷一、下垸经济合作社,灵江经济联合社;佗城镇胜利村鹤一、鹤二、鹤三、鹤四、鹤五、鹤六、鹤七经济合作社;佗城镇高涧村嶅湖、红二、红三、红四、红一、星二、星三、星一经济合作社,高涧经济联合社;老隆镇月乐堂村第一、第二、第三、第五、第六、第七经济合作社,月乐堂经济联合社;老隆镇莲塘村书坝六、书坝七、书坝三、书坝五、书坝一、群辉五、群辉六经济合作社,具体四至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即 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公示期结束后将由龙川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限期内准备好相关权属等资料,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如对拟征收土地事宜有疑问或异议,可向相应镇街办事处、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咨询(联系电话:6808639)。

  四、为加强项目规划内土地监控管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项目规划范围内严禁抢搭、抢建、抢挖、抢种等违法用地行为,凡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征收时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五、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各级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顾全大局,全力支持新建铁路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龙川段)用地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阻挠。对敲诈勒索、煽动群众闹事、扰乱施工秩序及其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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