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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龙川县黄布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20072715915/2020-00011 分类: 卫生、体育、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龙川县黄布镇 成文日期: 2020-04-26
名称: 关于印发黄布镇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防控疫情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黄府〔2020〕20号 发布日期: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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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布镇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防控疫情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8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防控疫情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我镇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特制定《黄布镇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防控疫情工作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布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疫情防控指挥部(代章)

  2020年4月26日      

  


黄布镇2020春季学期学生返校

  防控疫情工作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学生返校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师生健康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防控疫情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局部暴发应急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全员全过程全方面周密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黄布镇学校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学校疫情划分

  1.41出现散发病例

  学校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出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出现散发病例后,学校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辖区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终末消毒,在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42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班级、一个办公室、一个宿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出现聚集性疫情,由辖区防控疫情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1.5疫点、疫区的划分

  1.51疫点

  如果学校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班级、同一栋楼(宿舍)等为单位。

  1.52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校确定为疫区。

  1.6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黄布镇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防控疫情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镇学生返校防控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吴志青(副镇长)

  副指挥长:张桂秋(宣传委员)

  邓秋权(教研中心主任)

  黄 康(黄布中学)

  张忠平(卫生院院长)

  黄小忠(派出所所长)

  成员:孙 勇(社保所所长)、陈宣平(财政所所长)、邓 柯(团委书记)、黄 锐(党政办工作人员)、曾明清(人大专职联络员)、黄惠明(中心小学)、黄巧平(欧江小学)、张海平(新布小学)、梁 敏(松洋小学)、曾碧伟(大英小学)、张佰成(宦境小学)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教研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教研中心主任邓秋权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和协调全镇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学校疫情舆情监控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2)统筹落实学校重点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重点做好口罩、测温仪、清毒液等物资调配工作。

  (3)全面排查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学生重点地区旅居史及密切接触者寒假期间出行、健康状况等信息;严格落实省教育厅“三全”“五管”“四精准”“六分”“一独立”要求,把握“四个原则”,全面做好学生返校准备工作;严格落实确保开学安全“二十个一”工作,确保学校防控疫情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开学后,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疫情和应急处置工作。

  (4)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疏导,缓解上学、放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压力,消除交通隐患,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确保师生安全;加强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检查,对学校一键报警装置系统联网运行情况进行调试;加强学校周边执勤巡逻,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及时依法处置与学校疫情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

  (5)统筹安排防控疫情资金保障。

  (6)全面排查学校教职员工、学生重点地区旅居史及密切接触者寒假期间出行、健康状况等信息;严格落实省教育厅“三全”“五管”“四精准”“六分”“一独立”要求,把握“四个原则”,全面做好学生返校准备工作;学生返学后,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7)安排健康副校长或医务人员在学生返校前一周、返校后两周驻点各学校,指导学校开展各项防控疫情工作,掌握驻点学校传染病疫情动态并作出风险评估;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重点教职工、学生的排查,对近期从湖北返黄布的师生落实“三个一律”要求;协助指导学校做好临时隔离观察室的设立,完善校医室及隔离观察室等场所相应设施设备;开展健康科普、防控疫情、个人防护等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科学普及疫情防护知识,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和服务,引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做好120急救车运送师生的准备工作,组织好定点医院接收师生疑似病例的医学观察、相应治疗准备工作。

  (8)指导学校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培训;指导学校制定食堂防控疫情管理办法和日常防控相关措施、操作流程等;

  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重点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上岗证、食品进货渠道、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食品留样、主副食加工、餐具消毒操作流程、物品存放及学生饮水安全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学校周边食品安全。

  (9)指导学校做好场所消毒,及时处置学校发生的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10)保障网络畅通。

  3、监测与预警

  3.1返校师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监测

  监测点设立:镇卫生院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监测点。

  返校师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监测: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2周曾到防控疫情重点地区;2.临床表现:(1)发热(个别病例可无发热);(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4、信息管理与报告

  派驻学校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将其转至县人民医院进行定点诊治,由接收病例的医院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网络直报。

  5、疫情的分级反应

  5.1发生Ⅰ级疫情时,开展常规监测工作,监测医院根据《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5.2发生Ⅱ级疫情时,除做好以上监测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外,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同时镇政府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

  5.3发生Ⅲ级疫情时除做好第一、二级疫情响应时所做的所有工作外,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6、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6.1应急到位

  接到指挥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立即组织相关部门2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

  6.2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的目的是查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在何时、何地、从何人获得感染,又可能在何时、何地传染给何人。

  6.2.1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的对象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

  6.2.2调查对象的信息来源

  ①首诊医院和发热门诊的信息;

  ②各种交通工具和检疫站的信息;

  ③疾病控制机构人员主动搜索的信息;

  ④疫情电话、热线咨询、社会举报的信息;

  ⑤上级通知的调查信息;

  ⑥来自外省、外地的互联通报;

  ⑦其他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信息。

  6.2.3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遵循的原则

  ①县疾控中心在接到返校师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后,应立即派出流调组进行流调。

  ②流调时,除了弄清并详实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个案调查表”内容外,特别重要的是调查清楚全部密切接触者。

  ③密切接触者的范围按照上级规定确定。

  ④对于确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向指挥部建议封锁接触强度大、接触人群密集的单位、场所,即疫点封锁管理。

  6.3标本的采集与检测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实验室检测由省、市级实验室承担。

  6.4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

  6.4.1健康教育

  ①制订计划与方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等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与方案,必要时应先作基线调查与试验。

  ②采取适宜的形式:既要利用现代传媒,又要采用传统的、有地方特色的传播手段,面对公众主要利用大众传播手段,针对目标人群可采用人际传播等多种手段,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使核心信息真正渗入师生、深入人心,形成健康行为。

  ③抓好师生的健康教育:根据师生的学习生活特点、文化程度和流行规律,确定高危人群和易感人群,广泛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4.2技术培训

  对临床医务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和消毒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诊断救治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能力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6.5资料整理归档

  (1)报告记录;

  (2)应急处理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调查处理方案;

  (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

  (5)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材料;

  (6)总结及其它调查结案材料。

  7、事件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7.1事件的确认

  7.1.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学观察病例由河源市技术指导组确认,必要时请省专家组会诊。

  7.1.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须报告省卫健委,由省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专家组进行会诊认定。

  7.1.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复核工作,由省疾控中心承担。

  7.2事件的终止: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4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镇防控疫情指挥部向县卫生健康局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向市卫健局上报,报请市政府批准,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7.3事件的评估: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8、保障措施

  8.1技术保障

  8.1.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专家组

  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专家组,成员由流行病学、传染病、病原学检验和消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对培训计划、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评估;

  (2)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评估,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3)对疫点、疫区的划定,密切接触者的判定、管理,疫情监测以及疫点消毒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4)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8.1.2应急处理队伍

  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建立并培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理专业处置队伍,队伍由流行病、传染病、检验、消杀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

  (2)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8.2后勤保障

  8.2.1物资设备供应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发疫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8.2.2通讯信息保障

  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加强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发疫情报告、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

  8.2.3经费车辆保障

  镇政府按职责安排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车辆保养,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