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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的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04-07来源: 县档案馆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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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档案是国家、社会、个人在这次抗疫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龙川县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龙川历史档案资料的综合档案馆。为真实记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扬革命苏区精神,众志成城防控疫情的历史过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永存,为历史借鉴。本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反映龙川县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工作情况和感人事迹,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特别是反映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公安、交通等抗疫一线的工作资料、“抗疫日记”“请战书”、书信、实物等。

  2.反映龙川县支援湖北武汉等地抗击疫情的情况,包括作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的先进事迹等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和其他形式的资料。

  3.反映龙川广大人民群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克时艰、联防联控、共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包括参与支援一线、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的凭证、记录;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的凭证、社区出入证、通行证、介绍信等记录。

  4.各级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材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治愈者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的文字、组图、网页或截屏、音视频资料等。

  5.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文艺作品,如诗歌、散文、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快板、剪纸等艺术作品。

  6.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资料。

  二、征集方法和要求

  1.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社会团体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2.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属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3.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充分体现龙川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多样,提供的图片未经过PS处理,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

  4.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感谢函或者捐赠证书。

  5.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双方签署协议,本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龙川县档案馆档案管理部。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电子邮箱,或电话联系后将相关资料邮寄至龙川县档案馆。

  联系人:陈琼珍

  联系电话:0762-6752915

  专项征集邮箱:3605381729@163.com

  联系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中山东路20号县委大院

  邮政编码:51730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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