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龙川县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项目工作成果听证会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07-01来源: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的规定及常态化新冠防控工作需求,我局决定于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对龙川县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项目工作成果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7月21日(星期二)下班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一、听证内容

  龙川县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项目工作成果。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条件

  1、凡户籍在河源市龙川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河源市龙川县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河源市龙川县地价情况、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3、有一定群众基础及对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政策有一定了解;

  4、具有分析问题及语言表达能力;

  5、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能正确履行代表职责;

  6、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持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龙川县土地评估事务所报名。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四、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4、如听证会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防控工作要求发生变化,我局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特此公告。


附件1 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附件2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联系人:刘清华    联系电话: 189 2368 9196

  报名地址:龙川县土地评估事务所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