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项目工作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的规定及常态化新冠防控工作需求,我局决定于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对龙川县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项目工作成果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7月21日(星期二)下班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一、听证内容
龙川县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项目工作成果。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条件
1、凡户籍在河源市龙川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河源市龙川县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河源市龙川县地价情况、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3、有一定群众基础及对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政策有一定了解;
4、具有分析问题及语言表达能力;
5、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能正确履行代表职责;
6、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持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龙川县土地评估事务所报名。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四、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4、如听证会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防控工作要求发生变化,我局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清华 联系电话: 189 2368 9196
报名地址:龙川县土地评估事务所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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