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慢性病防治院精神防治分院执业登记前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1-03-23来源: 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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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规〔2017〕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龙川县慢性病防治院精神防治分院
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马跟党
三、医疗机构类别:二级(专科)医院
四、医疗机构执业地点:龙川县佗城镇宝塘工业园
五、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六、医疗机构的床位:299张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9日(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直接向我局医政股反映。
联系人:陈镜尧
联系电话:0762-6752805
龙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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