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川县2020年度
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告
龙府规〔2021〕8号
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川县2020年度
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完善城乡地价体系,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发〔2019〕1925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等有关规定,我县编制了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并已经十六届8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龙川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2.龙川县2020年度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图册
龙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附件1
龙川县2020年度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一、评估范围
龙川县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的工作范围为县域行政辖区,评估对象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集体农用地。
二、基准地价内涵
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是县(市、区)政府根据需要针对集体农用地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按照不同用地类型,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龙川县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用途主要为耕地、园地、林地、坑塘水面四种用地类型,具体基准地价内涵如下:
耕地:土地级别的平均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通路、水源供给有保障,宗地内土地平整、大小适中、形状规则、沟渠建设良好、田间道路密度适中,在正常市场条件,耕作制度为一年两熟(早稻-晚稻、春花生-秋甘薯),土地估价期日为2020年1月1日,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年期为30年完整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平均价格。
园地:土地级别的平均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通路、水源供给有保障,宗地内土地平整、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在正常市场条件,土地估价期日为2020年1月1日,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年期为30年完整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的平均价格。
林地:土地级别的平均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通路,宗地内有集材道路,在正常市场条件,土地估价期日为2020年1月1日,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年期为70年完整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平均价格。
坑塘水面:土地级别的平均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水源供给补充有保障,宗地内大小适中、形状规则,在正常市场条件,土地估价期日为2020年1月1日,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年期为30年完整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平均价格。
表2-1 龙川县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表3-1 龙川县2020年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结果表
四、附则
基准地价公布之后,县人民政府将根据土地市场变化,委托县自然资源局适时对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更新。
附件2
龙川县2020年度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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