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1-11-01来源: 龙川县人民法院 阅读人次:-
【字体:

  因工作需要,龙川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龙母人民法庭警务辅助人员,女性,1名。

  龙川县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广东省河源市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应聘辅警应当年满18周岁(即2003年11月8日前出生),最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1月8日前出生);

  3.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身高160cm以上,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体育学院、警察院校毕业生;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因公牺牲政法干警和在职干警子女;

  7.报考龙母人民法庭警务辅助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在龙母镇的优先录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因违纪行为被解除合同或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用。

  本招聘公告同时在龙川县人民政府网、龙川县广播电视、龙川县人民法院官网平台以及龙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龙川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七楼政治部(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开发区6号小区)

  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个人征信报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下载《龙川县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双面打印。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法律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男1000米长跑、女800米长跑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2比列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警务辅助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龙川县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在龙川县人民法院官网平台、龙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及待遇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约335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开通考生微信群,报名当天现场公布二维码;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持“粤康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报名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及考试请戴一次性口罩参加。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俊杰、蔡敏;联系电话:0762-6751663


  附件:

龙川县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龙川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1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