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城中心城区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03-18来源: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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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县城中心城区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管理,确保我县县城整体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在原《龙川县城中心城区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意见,县自然资源局对该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龙川县城中心城区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于2022年4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信函请寄至:龙川县新城规划区3号区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邮编:517300
电子邮箱:zrzyjkjghg@163.com
咨询电话:0762-6808617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龙川县城中心城区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版)(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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