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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曾庆红)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06-07来源: 龙川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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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庆红:

  当事人曾庆红,身份证号码:44252919******1011,住址:广东省龙川县佗城镇新渡村委会新塘村12号。

  我局于2022年6月7日依法向你作出《退款通知书》(龙社保退字〔2022〕46号),请你退回违规领取的定期失业金待遇14054.7元。因我局现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退款通知书》(龙社保退字〔2022〕46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

  你从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由我局按月支付定期失业金待遇。经查,待遇领取期间你重新就业并参保缴费,不符合领取定期失业金待遇条件。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4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14054.7元待遇退回到我局社会保险失业基金账户(划款时请备注“退回曾庆红失业金”)。

  账户户名: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44001748301053000929-000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电话:0762-6750029

  联系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新城区吉祥一路68号

  龙川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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