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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许可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4-09-10来源: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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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龙川县家和职业培训学校(筹),位于龙川县老隆镇家和大厦一楼,法定代表人:郭淑芬,经对报送的材料审核,场地实地考察,拟准于“龙川县家和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天,如有问题,请向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办学许可证。

  联系电话:0762-6885002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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