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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袁辉凯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4-12-10来源: 龙川县公安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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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经龙川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拟对袁辉凯同志勇救跳水群众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袁辉凯同志见义勇为事迹予以公示:

  袁辉凯,男,汉族,1981年7月出生,龙川县老隆镇人。

  2024年6月9日上午9时许,袁辉凯在参加高考(新一中考场)秩序维护的志愿活动时,听到考场执勤民警的对讲机在呼叫:“位于龙川县老隆镇东江一桥东岸处有人跳江”。得知这一情况后,袁辉凯立即开车赶至东江一桥东岸边,看见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群众在30米外湍急的东江河流中沉浮,命悬一线。面对如此危急的情况,袁辉凯脑海里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救人。他衣服鞋子都来不及脱,将车上携带的救生衣穿上后,毫不犹豫地跳入江中,快速游至轻生者身旁并将其往岸边拖拽。由于轻生者情绪十分激动,双手不断挣扎推搡,并且逆流,水中救人的难度急剧增加,袁辉凯在河水中将轻生者拖拽几米后就感觉到使不上劲,开始大口大口喘气并呛水,形势开始难以控制。此时袁辉凯没有放手,他心中坚定“不能放弃”的信念,不断劝解和平缓落水者情绪,并咬紧牙关,用个人意志克服水流湍急、河面宽广的重重困难,拖拽着落水者一步步往岸边靠拢,最终在民警的协助下,成功将落水者救上岸并紧急送往医院救治。此时袁辉凯也因为虚脱瘫坐在河岸边,在确定落水者无生命危险后才湿漉漉地拖着疲惫身躯离开现场。

  本公示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9日止,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龙川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62-6388810

  地址:龙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323室

  邮政编码:517300

龙川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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