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关于清退738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4-08来源: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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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我县近期开展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如果您是相关参保人亲属,请及时前往办理相关手续。
龙川县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亲属: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保基金管理,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1号)的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对我县未清退个人账户的738名参保人开展个人账户清退工作。
一、需清退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名单
附件1:未及时清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人员名单(101人)
扫码查看人员名单
附件2:未及时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人员名单(6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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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一)参保人身份证原件;
(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参保人社保卡或有效的借记卡(如参保人已死亡,需提供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材料、遗属与参保人关系材料;如要将待遇转入亲属账户的,还需提供亲属社保卡或有效的借记卡以及公证处出具的财产公证书等材料)。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龙川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8号窗口。(咨询电话:0762-6752451;待遇核发股)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前往户口所在地的镇综合服务中心。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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