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川兴莱鞋业有限公司申请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12-11来源: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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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兴莱鞋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条和第五条、《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8号)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仓库装卸岗位人员19人、司机岗位人员10人、报关外勤岗位人员2人,共31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同意你公司车间岗位人员3740人、辅助生产岗位人员560人,共4300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你公司实施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时间为1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实施期满如需要继续实行,请在期满30日前重新提出申请。
四、你公司要公示本批复,明确实行的工种及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不得混岗混员、擅自扩大实行范围。
五、你公司在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确保职工享有休息休假的合法权利。
六、你公司要按规定建立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登记存档制度,内容包括实行人员、实行岗位、实行时间,并应经劳动者签名确认。登记档案至少保存2年。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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