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开始了!
9日下午,龙川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我县的参保缴费工作。副县长黄勇花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医疗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参与,相互配合,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完成;要强化领导,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周密部署,多形式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高效推动征缴工作开展。
一、征收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一级或二级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特困人员、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二、征收方式
一般人群的缴费由税务机关进行征收。
特殊人群的缴费由县医保局会同扶贫、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进行征缴。
首次参保城乡居民医保,需到当地医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才能缴费。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缴费:
(一)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缴费;
(二)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市内任一农村商业银行网点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缴费;
(三)到税务办税厅或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缴费。
三、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其中9月1日至9月10日为特殊人群缴费时间,9月15日起为一般人群缴费时间。
2021年我县城乡医保执行市统一报销标准。报销比例统一按市内一级医院92%、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市外医院55%,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相应降低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全年最高支付限额(含特定病种门诊补助)统一为25万元。报销的项目、报销的比例都给群众更多的实惠。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