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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川县创新投资项目“代办制”服务机制的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09-02来源: 龙川发布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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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川县创新投资项目“代办制”服务机制的公告

  近年来,龙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着力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推出全省首创的“代办制”服务机制,高效、快速、便捷为落户龙川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增强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资吸引力,有力推动招商引资加快发展,已成为我县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的一张名片,并由此获得“中国十佳最具投资营商价值区县”“中国营商环境百强区县”“中国营商环境百佳示范县市”等五项国家级殊荣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商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让落户企业享受优于投资珠三角发达地区的服务待遇,持续擦亮龙川服务品牌,经龙川县“代办制”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根据《龙川县创新投资项目“代办制”服务实施办法》创新推出《龙川县 “代办制”服务工作流程》(试行),推动“代办”向“包办”转变。现公告如下:

龙川县"代办制"服务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办事程序,促进县“代办制”领导小组协调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切实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根据《龙川县创新投资项目“代办制”服务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特制订《龙川县"代办制"服务工作流程》。

投资项目需待办事项受理

  1、受理单位:龙川县招商局、龙川县工业园管委会;

  2、企业提出委托“代办”事项申请后,受理单位向企业出具《书面告知书》,明晰“代办”事项、办理工作流程、企业所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办理办结时限;

  3、受理“代办”事项登记备案后,统一交县“代办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办理。

当天可办结事项

  1、由县“代办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人落实并办结;

  2、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代办人员全力协助至办结;

  3、办结事项于当天由县“代办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人送达企业。

需职能部门回去报批事项

  1、县“代办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企业委托代办事项后,需马上送达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代办人员;

  2、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代办人员承接代办事项后,第一时间审定申报材料,拟定受理的代办业务内容、流程、审批领导、办结时间等,并当即回复《书面告知书》。对申报事项存在资料不齐、手续不完善等问题的,要在《书面告知书》列举并提示补充内容。对短期内无法提供或补齐的资料,在不违反法律框架范围的前提下,可实行“容缺”“后补”的办法,先办业务,后补手续;

  3、县直职能部门代办人员受理代办事项后,按照“首席服务官”制度要求,负责对本单位需办理事项的请示、上报、会审、办结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落实;职能部门分管代办事项的领导,需对受理事项进行协调和督促落实,保证本单位代办工作到位、顺畅、优质;

  4、县相关职能部门代办人员对办结的事项,送达县“代办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后,由县“代办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人在第一时间送达企业;

  5、对受理事项需多部门联审的,提交“代办制”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周二下午)讨论,并就涉及部门负责的事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限时办结。

县“代办制”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1、县分管领导在每周二下午主持召开一次县“代办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2、会议内容:一是县“代办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周来受理企业委托“代办”事项的情况、存在问题及办理结果;二是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对办理事项、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作情况说明;三是研究探讨破解仍未解决的问题和事项;四是县领导对下一周“代办”事项进行任务分解和落实责任;

  3、对县“代办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无法确定的事项,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特此公告!

龙川县“代办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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