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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丰稔镇2025年度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2-07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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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现将《丰稔镇2025年度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龙川县丰稔镇委员会

  龙川县丰稔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丰稔镇2025年度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为科学及时有序处置森林火灾,将 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龙川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现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置办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森林防火组织

  (一)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

  森林防火指挥长由镇党委书记叶伟雄同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镇长杨石考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人大主席曾志伟同志担任,成员由应急管理办、绿美生态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办、党政和人大办、公共服务办、派出所、卫生院、电信、各学校等部门的人员组成。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刘金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有关部门工作分工

  1.绿美生态服务中心负责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坚持值班制度和火情报告制度,检查各村巡山情况。一旦发生山火,及时报告镇应急办,采取应急措施,负责做好扑救山火人力调度指挥,当好领导参谋。

  2.各学校负责对全镇中、小学生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

  3.绿美生态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镇派出所负责配合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和打击山火肇事者。

  4.公共服务办、卫生院负责做好抢险救灾伤亡人员救治和善后工作。

  5.党政办负责转达气象部门有关森林防火天气预报,提供上级气象资料,及时传达科技部门定期提供的森林防火方面的最新信息情报,传达指挥部精神,负责扑救山火物力资源的调度。

  6.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人员、物资运输车辆畅通,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7.电信部门负责为森林防火扑救工作提供通讯服务,保障通讯畅通。

  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1.绿美生态服务中心在防火期配置专用工具,并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

  2.镇防火办公室电话1部,号码为0762-6605609,用于及时接报森林山火,向社会公开,并保证通讯网络畅通;对讲机六台,方便各组扑火队队长在扑救山火过程中沟通协调使用。

  3.根据规划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县下达的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任务,努力提高林区的自防能力。

  三、设立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在防火期内,镇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指挥长、副指挥长的手机、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各村一旦发生山火,应及时掌握山火发生的准确地点、火势大小、通往扑救的最近道路,并及时向镇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镇防火指挥部按县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向县防火办报告火灾情况。

  四、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扑救山火要本着快速反应、就地组织、指挥靠前、确保安全、有效扑救的原则。扑救山火时,指挥要靠前,组织要科学有序,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孕妇参加扑火。明火扑灭后,必须全面清点人员和检查清理余火,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严防复燃。

  (一)初发山火扑救原则

  对初发山火由发生山火所在村的党支部、村委会干部迅速组织力量,快速扑救,并立即上报镇防火办,力争打早、打小、打了。

  (二)一般山火扑救原则

  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组织扑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发生山火的村设立扑火联合指挥部(设在镇政府)和前线指挥所(设在现场),联合指挥部领导负责调动全镇各方面力量,做好扑救力量的增援准备及后勤保障工作,前线指挥所领导负责火场扑救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扑救。前线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扑火队队员要熟悉当地山形、地貌、林相、通道,根据火场面积、风向、速度和周边环境、林火强度、蔓延速度、火场实际情况,按照先控制后扑灭的原则作出安全、及时、有效的扑救措施。

  (三)重特大山火扑救原则

  发生重特大山火时,镇防火办要及时向县防火办报告,并请求县防火办支援,对重特大山火的扑救工作,镇与县组成联合指挥部,统一指挥扑救工作,前线指挥部领导要在火场第一线指挥,掌握火情,科学果断决策,严密组织、灵活处置,采取割火界、点回火等办法扑打山火,并随时将火情报告县镇联合指挥部,联合指挥部的领导必须迅速对前线指挥所的决策做出反应,明确指示,使扑救工作有序展开,确保扑火人员安全迅速将山火扑灭。

  (四)交界地区发生危险性大的山火扑救原则

  当与邻近镇交界处发生山火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迅速组织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同时向县防火办报告火情,由县防火办通知邻近镇防火办组织力量,做好扑救山火准备,适时

  投入扑火工作。

  (五)发生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仓库、油库)的山火扑救原则

  镇防火办必须立即组织扑救,转移人员,避免人员伤亡,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并及时向县防火办报告,必要时请求县公安消防支援。

  五、后勤供给保障

  后勤供给的人员要确保扑火一线人员的水、食物、扑火工具的补给充足,并组织医疗卫生队及时对一线的伤员进行救治。

  六、案件查处

  (一)灾情调查

  发生山火后,镇林业主管部门要迅速配合森林公安赶赴现场侦破山火案件,镇防火办有关人员对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质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调查、记入档案,并及时向上级汇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按照县森林火灾统计报表要求,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对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还要填报火灾报表和撰写《重、特大火灾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山火案件的查处

  镇派出所对辖区发生的山火案,要及时组织警力查处,并依法严惩肇事者。对跨镇山火案件,报县森林公安分局协助林业派出所组织查处。

  (三)奖励与处罚

  1.对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防火责任制落实、防火宣传有力,没有发生山火或有山火发生但预防和扑救山火措施得力,使森林过火面积低于15亩以下的无重特大山火及人员伤亡事故的村,按有关规定通报表扬或奖励。

  2.对森林防火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山火发生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追究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引起山火的肇事者,除责令其赔偿实际损失外,并限期完成造林抚育任务,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或按造林抚育所需费用由林业主管部门收取,由林业部门负责造林抚育。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发生山火的村对森林火灾迹地要在次年完成造林更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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