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市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悉心指导下,鹤市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鹤市镇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党规党纪进行学习。
(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鹤市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畅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钟平基同志、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天培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充实。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切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学习法治龙川规划、龙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龙川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情况,认真统筹安排,细心指导、认真推动落实每一项工作任务,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精神和部署扎实落地起到了重要的中心指导作用。2024年,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重大执法事项5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
(三)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我镇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履行工作职责,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加强机关法律顾问建设,聘请职业律师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直接参与到镇重大事项决策中,在依法决策中对法律依据做好汇总,成为政府依法决策的智囊团。二是行政执法主体上线应用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执法手续,完善工作文书及相关台账,保证执法程序以及过程中依法依规执行。我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职能,多次联合市场监管、交警等专业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其中有每周三开展消防夜查、每周五开展街道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在安全生产和环保污染等领域发挥积极发挥作用。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法定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办法;通过畅通行政机关执法投诉制度,加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我镇实际,扎实有效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参加“行政执法两平台”培训,并在工作中应用。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动员在职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充实壮大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加强镇与县级部门的衔接互动,明确执法负责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合法。六是对已经废除、失效的文件,及时在各渠道进行清理,并印发通知到有关单位,防止失效信息影响依法行政。
2024年,鹤市镇行政检查33宗,行政处罚1宗,执法队集中执法培训2次,执法宣传2次。
(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我镇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落实事先法律论证责任情况,对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出具法律意见,确保党委各项决策科学民主依法。
2024年,鹤市镇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管理措施提供法律意见2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件、对重要合同或者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48件、对镇政府(街道办)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1件、对镇街公共资产管理和处置事项提出法律意见2件、对办理信访事项提出法律意见1件。
(五)政务公开全面推进
我镇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一是通过镇村公示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拓宽群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在政务网站设置反馈电话、有关部门设立反馈信箱。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定期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化、平台融合一体化,加快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精准化。各村(居)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邀请律师深入各村,加强对村(居)“两委”干部的培训,大大提高了村(居)“两委”干部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做好法律服务,依法保护民营企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创造“扎根深、能发展”的民营企业发展基础,加大合作交流,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我镇深入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合作机制,每年邀请村(居)律师顾问向“法律明白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授课,2024年10月18日,鹤市镇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到鹤市镇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会。目前,我镇共培育“法律明白人”40名,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2024年,鹤市镇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4次,包括接受咨询81人次、审查合同18宗、调解纠纷8宗、开展法制课和培训20次,服务对象达1174人次。
(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鹤市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牵引,充分发挥“1+6+N”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多元力量作用,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精细化水平和基层善治水平,为鹤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以“1”个中心,打造基层治理“主阵地”、“6”方支撑,拧紧基层治理“安全阀”、“N”种力量,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2024年以来,我镇在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中成效显著,具体成果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干部业务能力显著提升。我镇精心选派骨干力量,前往广东省内“1+6+N”体系建设的标杆镇进行深度考察与学习交流,有效拓宽工作视野,开创工作新篇章。年内,高效组织召开10场“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推进会及3次调解业务专项培训,精心编制《鹤市镇“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一页纸工作手册》,为镇村干部提供了实战指南,显著增强干部的业务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社会治理指标持续向好。2024年1-10月县级以上信访量:2023年21件,2024年12件,同比下降42.8%;1-10月镇级信访量:2023年38件,2024件27件,同比下降29%,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回访显示群众满意度高,进一步巩固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桥梁。三是基层特色服务不断完善。深入挖掘鹤市本土文化精髓,创新打造“鹤鹤来调解室”“青力青为志愿服务队”两大品牌项目,有效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渠道,丰富基层治理实践内涵,实现从被动接受到主动作为、从单一治理向多元共治的华丽转身。2024年以来,我镇成功调解141宗,调解中2宗。
(八)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深化
一是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结合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活动。通过出门可见的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等,在“3·15”“4·15”“5·28”“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普法宣传,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二是大力推动律师入校园、律师进村居等法律学者进公共场所活动,各村(社区)分别设置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及张贴法治宣传标语,积极营造了全民学法的浓厚氛围。三是组织开展年度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2024年,我镇年度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100%。
2024年,我镇及村居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场次达60余场次。我镇联合村居律师也进行多次宣传,如2024年5月5日,鹤市镇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在金安中学进行法治教育讲座;同月,鹤市镇联合村居法律顾问进行“送法下乡”宣传活动;11月26日,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在鹤市镇多个小学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涉及各个职能部门,部分应由多个部门共同分担的任务,却压在牵头部门一家的肩上。在行政执法事权下放后,现仍处于探索磨合阶段,各项工作缺乏整合,事权衔接上不够流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信息沟通还不够顺畅,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影响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整体效果;二是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成效不明显。部分村居或多或少还存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不深不细,对纠纷隐患信息缺乏敏感度,纠纷上报意愿不强烈等问题。同时,纠纷信息来源渠道多,掌握在多个部门手中,未能有效整合,如12345、网格事件、110警情、民商事诉讼、群众来信来访中均包含大量矛盾纠纷隐患信息,未能第一时间梳理、汇总和研判;三是矛盾纠纷联动联调力度不够。由于在某些纠纷领域,调解工作还存在着各自为战的情形,未能形成合力,如人民调解中镇村调解组织与公安派出所、条线部门之间的联动,综治中心与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都有待加强,同时,“N”种力量中的社会力量难以整合参与调解工作;四是法治宣传教育还没有完全入脑入心。村社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深入群众程度不够,群众法律意识亟待提高,村居宣传栏利用不够,部分村居宣传栏法治宣传内容较少或内容较旧;
三、下一步打算
接下来,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政法委的业务指导下,坚持建设“平安鹤市”为主线,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全力维护我镇社会稳定。一是持续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综治中心发挥好“1”的作用,执法部门则进一步加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村(居)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民转刑”案件或影响较大的社会问题,整合多方纠纷信息,及时掌握风险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走访,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民意、民情、民忧,及时掌握纠纷信息;三是加强调解工作的联动。发动一切有利于纠纷化解的人员一同参与调解,形成调解的合力,要善于借助专业性调解力量,加强与司法、检察院、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化解本地区专业领域内的纠纷;四是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镇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加强村居法治宣传栏制作、管理,及时更新内容,创新宣传内容,让法治文化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浸润群众生活,为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龙川县鹤市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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