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暨五级林长植树活动的通知》(粤林长办函〔2023〕2号)《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积极推动2023年镇村二级林长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鼓励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幸福和谐美丽龙川,现就今年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属各单位要根据实际规划好义务植树点,做到相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各村、各学校义务植树造林点应重点选择在交通干线两旁的宜林荒山及火烧迹地,主要以造林、抚育补植为主。
二、根据县提供苗木情况,以种植红椎、枫香、木荷、杉等乡土树种为主,进行全面造林或补植造林,营造阔叶林或阔叶树混交林,进一步改善林分结构,发挥森林防护效能。
三、为确保义务植树造林质量,提高造林成效,应按造林技术有关要求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造林:
1.每亩植树密度为89株,株行距2.5×3米。
2.打穴规格为40×40×30厘米。
3.做好放肥、覆土工作。每穴放0.2kg复合肥作为基肥,土要打碎,应做到先复表土,后复心土,同时拣除杂草、树根和石块,复土要求复满穴并做到穴面反倾斜,以利保水保土。
4.种植前裸根苗应做好苗木浆根工作,种植时应做到适当深栽、苗正、根舒并踩实;营养杯苗要求全剥袋。
5.确保植树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
(二)抚育补植:
1.扩穴、除草。
2.每株追0.1公斤复合肥。
3.补植后确保造林保存率90%以上。
四、活动时间:镇属各村、各单位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应与省、市、县各级林长义务植树活动同步进行。各单位当年义务植树造林点应竖牌标记注明种植面积及地点,连片造林面积10亩以上的用万分之一地形图进行勾绘,并加以说明。在植树活动结束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
五、今春我镇义务植树造林总面积200亩,栽植各类苗木2万株。义务植树造林所需苗木将通过政府采购,各单位、各学校与镇农林水服务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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