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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1-15来源: 龙川县财政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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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龙川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财政局从严把握公开范围,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各类财政信息。涵盖行政法规文件、各类规划政策解读、财政预算决算、重点工作信息等内容,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灵活运用《信息公开呈报表》,落实各股室信息发布责任。严把信息内容审核关,避免出现表述性错误,特别关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等重大问题,加强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护。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门户网站,抓好重要信息公开。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围绕重点民生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财政部门重要信息在征求意见后统一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由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对未按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通报批评或者提出处理建议。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消极、措施不力、不按规定实施信息公开的股室和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县财政局2024年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创新公开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有待改进完善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流程还需优化,各股室之间的信息整合与协同效应尚未充分发挥;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效率还有提升的空间,信息公开规范性还需要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府办各项工作要求,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提升政府信息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规范流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股室职责分工,有针对性的进行流程指引,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增强对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在日常工作中对各股室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公开工作规范性的指导。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政府信息审慎公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但在此基础还需进一步把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对不能确定的政府信息应该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确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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