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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计划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1-05-06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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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全县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 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持续以“转观念、抓作风、明目标、强责任、防风险、促落实” 为主线,以“专、精、细、实”为标准,进一步完善民政领域 “五大工作体系”,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 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奋力推动“两个龙川”和“两个示范区”建设全面开启新局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 在强化理论武装上走在前、作表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不折不扣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民生保障政策,用心用情用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推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周密安排部署、积极宣传引导、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热潮。全力推动全会关于民政工 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扎实履行民政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历史使命。

  二、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强化社会兜底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完成县政府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有关社会救助达标任务,公布我县2021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确保城镇低保补差达到市规定标准。2021年我县城乡低保人均标准分别从每月772元、532元提高到849元、585元;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09元、276元提高到631元、286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水平,集中供养孤儿从每人每月1820元提高到1883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1110元提高到1227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75元、235元提高到181元、243元。

  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在扶持标准、对象认定、政策配套、动态管理等方面加强与扶贫减贫政策的衔接。强化政策叠加,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逐步建立低收入、支出型贫困等困难群众数据库。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扎实推进民政领域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二)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推动构建综合救助格局。 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修订县临时救助办法,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制定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开展低收入家庭审核认定工作,开展低收入家庭救助。指导督促各地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健全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开展“救急难”工作,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三)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发挥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完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召开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进应用省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手机APP的电子授权、人脸识别、活体检测等功能, 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全流程业务“掌上办”“指尖办”。建立健 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推动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提质增效。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开展社会救助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实现社会救助系统数据“全、准、细”。

  (四)聚焦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县救助站建设,力争年内投入使用。深入推进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开展流浪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等重点难点问题攻坚。紧盯影响救助管理安全发展的问题隐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救助管理工作培训,继续开展好救助管理服务质量评估。健全救助管理工作第三方监督委员会或特邀监督员制度,不断推进我县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加强救助管理工作宣传。

  三、推进养老服务建设和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消防改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县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编制乡镇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并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点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村建设老年活动中心。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立足区位、生态、发展优势, 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统筹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和普惠型养老服务及互助性养老。推动老年用品进家庭、社区、机构和园区,积极发展银发经济。不断完善城乡统筹、功能完善、覆盖全民、 监管到位的“大养老”服务,推动实现兜底养老服务保障有力、基本养老服务人人享有、多元养老服务充分供给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三)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按照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老隆人民医院经营使用龙川县福利院新院养老项目的实施方案,完善好消防、水电、绿化、排污设施,制定签订项目协议,做好福利院移交,推进项目尽快建设投入运营。

  (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发挥龙川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县养老机构全部安装监控,建设县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构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网络,不断扩大范围,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居家养老基础服务。进一步巩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配套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施,建立健全消防保养维护制度。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 实现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精准对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五)发展慈善事业。经常化开展慈善活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助医、助学、助残、助孤等公益事业。巩固“大爱救心"“爱心送光明”“联爱工程”等慈善品牌。

  (六)实施“双百工程”。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整合和招聘社工人员,推进全县各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和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建设,2021年完成24个镇社工站、覆盖195个村(居)的48个社工点挂牌,到2022年实现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开展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工师参加高级社会工作评审工作。

  (七)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发展, 设立民政志愿服务站点,做好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管理。

  (八)推进福利彩票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适应政策调整,强化福利彩票规范管理;努力稳定现有销售平台,积极拓宽新的销售渠道,不断开发市场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厚植品牌优势;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常态化风险防范;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特点新任务,聚焦着力点,培育新优势;推进营销宣传扩面提质,深化福彩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我县福彩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四、着力构建社会事务管理和儿童保障体系建设新格局

  (一)深化殡葬改革和服务创新。完成全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将公益性安葬(放) 设施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范畴。积极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性祭扫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督促指导各镇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县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排放治理项目建设升级改造任务。加快推进殡仪馆信息化建设。做好全县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面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工作日正常办理婚姻登记外,增加周六上午及特殊节点日期“5.20”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日。改善婚姻登记环境,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实施“互联网+婚姻服务”行动,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推进婚介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功能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积极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

  (三)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执行落实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贯彻落实《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全面应用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化动态管理。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推进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推动成立镇级以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全覆盖建设镇级以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儿童工作专人专岗,认真履行省、市、县定的各级各类职责任务。切实执行临时监护、长期监护的政策措施,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民政部门法定职责。依托12349短号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五)促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认真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若干措施》,按省市要求,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以档案管理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孤残儿童区域化养育改革,完成搬迁使用县儿童福利院,依法接收儿童,并及时如实登记。

  (六)积极推进收养登记管理改革。积极推进《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贯彻落实,做好收养登记相关规定变更后的办理工作,全面推进实施收养评估制度,严格把握收养条件, 理顺收养登记程序,规范收养登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非法收养。

  (七)加大服务保障和关爱帮扶力度。按省、市、县的要求,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继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启动困境儿童救助项目,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持续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八)开展孤儿档案管理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儿童福利档案室不健全、“一人一档”落实不到位、档案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管理

  (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贯彻落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继续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试点建设与典型经验总结推广。

  (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指导新一届村(居) 委会健全下属专业委员会,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居民公约和工作制度。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培训, 提高村(居)委会成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推进村(居) 委会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稳妥推进村民小组建设,开展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工作。适应“三个一肩挑”全面建设要求,抓好村(居)务公开,探索加强村务监督方式。及时做好换届后正常离任村干部的采集工作,做到“随离随采”“应釆尽采",同时,做好正常离任村干部数据库的管理,及时更新新釆、死亡等变动数据。

  (三)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基础,优化服务功能,做好农村社区服务优秀案例征集和报送,提升农村社区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指导条件成熟的地方开展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申报与创建工作,加强典型经验总结提升。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整治行动。推广和向省、市报送优秀村规民约,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结合乡村振兴、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工作, 持续推动健全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区治理体系。

  (四)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政策要求,稳妥推进我县行政区划调整设置。推广平安边界、地名文化保护宣传活动。制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挂牌、界桩宣传牌、宣传横幅、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利用各镇圩日进行宣传,教育引导边界地区干部群众遵守界线管理规定,增强宣传和保护传统文化与地名文化的责任感。

  (五)继续抓好地名规范化管理。规范地名命名和使用,加强检查和执法。重点围绕县城中的“大、洋、怪、 重”等地名乱象,稳妥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推进镇、 村地名标志设置。推进普查成果转化应用,配合做好国家和省、市标准地名典、志编纂工作。挖掘、宣传优秀地名文化,讲好龙川地名故事。

  (六)严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检查工作任务。加强界线、界桩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级界线界桩委托管护制度。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扎实开展界线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边界争议纠纷,确保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入章。贯彻落实新一轮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立社会组织党建摸排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社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把好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一体发展。

  (二)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县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行动,整治规范一批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 内部管理混乱、存在内控风险的社会组织;清理清退一批长期不参加年检年报、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长期无人管理等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

  (三)深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深化社会组织年报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 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后续工作,开展脱钩改革回头看,巩固脱钩改革成效。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强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举办论坛会议等工作的监督指导。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四)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贯彻民政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制定落实措施。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七、统筹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认真贯彻落实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河源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养老服务、殡葬事业、社区服务等专项规划,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民政事业发展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加快发展。

  (二)加快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执法,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事项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等工作。做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年度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提高民政执法水平。

  (三)加快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一盘棋" 思想,加大“数字政府”“智慧民政”建设力度,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 区块链与民政工作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系统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全面提升我县民政政务服务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争取和用好财政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资源,加强基层服务设施建设。优化调研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和帮助解决民政工作突出问题,加强调研成果转化。

  (五)持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加强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保障、 寄养代养、内部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风险。全面加强公文处理、保密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形态等工作。加强信访基础工作,规范信访文书和办理程序,狠抓重复信访、信访积案专项治理。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加强跟踪问效。加大民政工作业务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健全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深入开展民政领域先进典型宣传。加强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注重统计数据开发利用。

  (六)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压实各级防控责任,持续抓严抓实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落实防控措施,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防控物资储备,稳妥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受疫情影响群体救助保护工作,指导做好村(居)、社区疫情防控, 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八、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机关政治属性,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民政局的工作安排,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

  (二)着力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健全制度机制为重点, 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努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组织引导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

  (三)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中强化政治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化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堵塞政策和监管漏洞。

  (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培养选拔优秀干部,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分层次、多形式、广覆盖,开展全县民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持“专精细实”标准,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龙川县民政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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