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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4-04-17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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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川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为核心、以推进法治龙川建设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为抓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作为,为推动龙川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以法治为根本,扎实推进法治龙川建设。

  1.强化统筹协调,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印发《龙川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龙川县2023年法治社会工作要点》《龙川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统筹协调各牵头部门,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和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八次(扩大)会议暨法治领域改革专题学习会,调整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成人员,统一部署法治建

  设重要工作任务。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依法行政。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共有30个县直单位及24个乡镇开展单项示范创建活动,通过调研指导、督促检查、观摩交流、业务培训等方式,推动各镇各单位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并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为抓手,启动行政合规建设,挂牌成立县域行政合规建设共创中心,使运行程序更加规范和高效,我局所申报的行政合规建设项目入选2023年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培育项目,被推荐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参选备选项目。

  4.推动法治河源考评整改工作,以改促进。印发《龙川县2022年度法治河源建设考评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做实2022年度法治河源建设考评整改工作及通知》等文件,我县有44项三级指标满分,通过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督促各镇各单位对照问题指标认真研究分析,推动落实整改,确保我县全面整改工作到位。

  5.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中共龙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龙川县道路交通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察行动方案》《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强化监督指导,加快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调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权。收回原下放乡镇行政执法职权84项和除麻布岗镇外各乡镇的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处罚职权14项,新下放乡镇行政执法职权28项,变更或取消乡镇行政执法职权14项。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县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乡镇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2期共167人次。全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218人次,办理行政执法证311件。三是开展法治督察。向全县31个“粤执法”平台办理案件数量仍然为零的乡镇、单位发送督察建议函,督促全县执法单位全部实现上线运用河源“粤执法”平台办理案件。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在“粤执法”平台办理案件总数为1592宗(其中行政检查1363宗,行政处罚229宗)。四是协调综合行政执法边界。协调解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的职权归属,协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老隆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权边界划分,厘清全县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边界。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管理。2023年我县行政执法单位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共公示5823宗,其中行政检查2148宗,行政处罚1250宗,行政强制4宗,行政许可2421宗。

  7.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0宗,已审结46宗,其中,不予受理3宗,维持23宗,驳回2宗,撤销7宗,确认违法2宗,责令履职3宗,调解撤回6宗。2023年度法院共审结我县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3宗(含去年未结12宗),其中裁判驳回44宗,撤销8宗,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0宗,责令履行1宗,法院通知出庭应诉率100%。协助指导有关部门和乡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40多宗,审查修改县政府涉法文书60多份。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安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社会保障工伤认定、土地权属纠纷等行政管理领域。

  8.扎实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2023年牵头编制龙川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龙川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收到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10件和重大行政决策送审稿5件,对涉及法律顾问业务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共605件,其中合同协议类93件,土地规划类98件,招标文件类35件,其他文件379件。县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审查出具有关法律意见书共400件。

  9.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一是拓宽普法渠道,探索线上普法新模式,利用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短视频,聚焦电信诈骗、校园欺凌、优化营商环境等社会热点,以情景剧、热点事件解说和政策法规解读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2023年共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289余场次,受众人数66000余人次,制作各类短视频14条,阅读量达59000余人次,拉近普法宣传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二是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丰稔镇高坑村、赤光镇大洋村、铁场镇龙湖村作为2023年我县申报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单位。三是组织全县公职人员参加省统一安排的网上年度学法考试活动。2023年全县共有14395人参加,参考率99.12%,及格率99.67%,优秀率97.12%。四是组织开展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通过社会公众评议、实地考察、评议团现场评分等环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总工会、登云镇、鹤市镇5个被评议单位达到优秀等次。

  (二)坚持以营商环境为抓手,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1.聚焦高质量发展规范性文件。审核涉及《关于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和《龙川县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2.聚焦营商环境督察。印发《龙川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行动方案》《龙川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察行动方案》,公开征集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优化龙川县营商环境。

  3.聚焦营商环境服务组建园区法律服务团,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法律服务、走访调研和法治体检活动,推动落实“送法进企业”,满足企业“全方位”需求。2023年共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11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5余人次,制作相关普法短视频3条。

  4.聚焦商事纠纷化解。目前龙川县有6个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工业园管理调解委员会,1个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法·税联合咨询调解室,专门服务企业调解工作、知识产权调解工作、税费争议事项“一站式”解决。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渠道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三个平台”共接受法律咨询310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宗,指引公证案件40宗,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4宗,律师服务1000人次。

  2.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圩日值班制度,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加强基层法律知识宣传、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2023年全县值班律师共提供服务6320件,其中接受法律咨询4752次,提供法律意见书43件,开展法治讲座与宣传1518场次,参与其他事项7次,受众人数49048人次,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在圩日期间值班次数达1215次。

  3.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力推动“应援尽援”。在法律援助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202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5宗,其中民事案件15宗,刑事案件530宗。

  4.推动公证为民服务。一是实行“最多跑一次”、“告知承诺制”“上门办证”、“公证费用减免”等“公证便民”举措。2023年共受理公证943宗,办结公证920宗,办理“上门办证”案件16宗,“公证费用减免”案件12宗,收取公证费约人民币40万元。二是不断发挥公证在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2023年2月为龙川县人民政府办理了首宗资金监管公证提存业务。

  (四)坚持以稳定为要务,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1.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日常排查,村(社区)调解组织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司法所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县司法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2023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91宗,调解成功1768宗,调解成功率98.71%。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我县人民调解员首次等级评定工作。坚持以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为重点,综合评定出2名调解员定级为三级人民调解员,11名调解员定级为四级人民调解员,进一步明确人民调解员选任条件,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对符合相应等级的13名人民调解员颁发了等级证书。二是加强全县镇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表彰12名优秀专职调解员,积极参与2023年河源市首届人民调解员职业技能竞赛。

  3.抓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衔接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定期走访工作的落实,2023年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653人。

  4.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2023年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26人,解矫268人,发出训诫33人次。发出警告5人次,治安管理惩处1人次,开展远程视频会见179宗,会见人441人。我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公益活动基地开展活动共167人次,运用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示范点为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

  5.积极开展“千警进万家”活动。我局共有115个工作人员参与“千警进万家”活动,走访590个必进对象和271个商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500余份。

  6.为解决龙川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治保障。根据县委安排,县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我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法务团体,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同时认真组织协调各部门推进处置工作。

  (五)坚持以严管为核心,提升队伍能力水平。一是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扎实推进学习制度化,抓好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机关党员干部大会集中学习,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党建促发展,坚持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同步发展取得更大突破。2023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场次、支部学习5场次。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我局已有13名干部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晋升职级干部11人,把强化正向激励作为干部迎难而上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注重年轻干部、基层所干部的培养和成长,紧扣服务高质量发展、岗位需求、综合能力等,从重大任务、日常工作和群众口碑中了解干部,发现储备一批优秀中层干部,进行重点培养、择优选用,着力打造中层干部生力军。

  (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抓严抓实局机关自身建设。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用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廉政和警示教育,自觉接受监督。二是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坚持带头学法、规范用法,增强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政务公开,“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权责明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流程、监督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严密防范化解政策、舆情、信访和失泄密等各类风险,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严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保密、安全生产、驻镇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强化重点工作督办落实机制,实行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负责人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重视不够,力度不强,对法治河源建设考评整改工作落实不够主动。二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对执法工作还不够重视,有些乡镇和县执法单位仍然没有一宗行政执法案件,没有上线运用“粤执法”。三是法治宣传阵地运用不充分,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利用新媒体、龙川特色的法治文化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普法受众有限,成效不明显。四是基层调解能力有待提升,多元化解机制还不够完善,联动化解合力仍需加强。五是司法行政队伍流动性较大,基层司法所和专业人员不足,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抓手,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党建促发展,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力量。

  (二)以法治河源建设考评为抓手,推动考评取得优异成绩。提前谋划法治河源建设考评迎检工作,掌握并跟踪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时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压实责任。对指标完成有困难、有问题、进度慢的指标,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三)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实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书记工程”“一把手工程”,通过创建产生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龙川经验、龙川样板。

  (四)以国务院“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法治督察,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以行政复议改革为抓手,倒逼依法行政取得新突破。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

  (六)以平安建设为抓手,营造和谐稳定社会。持续推进“法治、平安、精准、智慧社矫”四个建设,强化安置帮教措施,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与“桥头堡”作用,推动多类型、多层次的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加强粤赣二省三县五镇省际边界人民调解工作,落实“1+6+N”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创新调解模式,促进各类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快速化解。

  (七)以公共法律服务为抓手,提升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能力。推动公证为民服务,提高公证办理效率。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圩日值班工作,全面建成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和法治宣传活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政法满意度。

  (八)以法治建设“四级同创”为抓手,全力推进依法治理。一是以“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为抓手,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作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二是以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行业监管部门与执法委员会的关系及案件移送衔接制度,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工作制度建设。三是以东江示范带、佗城古镇建设为载体,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阵地,把法治元素融入霍山等旅游风景区,融入龙川佗城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促进法治宣传阵地规范化。四是以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模拟法庭、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阵地为载体,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五是以龙川山歌剧团、木偶戏为载体,依托木偶戏、客家山歌、快板等文化资源,创作、推广具有龙川特色、贴近群众的法治文化产品。

  (九)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充分发挥人才专业特长,对取得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干部做到人岗相适,进一步提升年轻干部和基层所干部的综合协调能力,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各类调训、专题培训等,助力干部锻造“宽肩膀”,锤炼“真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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