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川县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上级关于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肃认真抓好审计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刘力书记、朱以威县长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情况,研究部署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要求各单位要坚定扛牢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整改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一)被审计单位夯实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把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标对表问题整改台账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全面推进落实好整改工作;加大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力度,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完成好整改任务。
(二)审计部门强化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审计部门加强跟踪督促,以问题为导向,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规范管理贯穿始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严格落实整改“挂销号”制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通过召开整改座谈会、发函督促、定期催办、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加大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的督导力度。促进被审计单位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切实将审计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治理效能。
(三)多方联动推进审计整改落地见效。县政府督查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要求定期报送整改情况;2022年8月,县委巡察办与县审计局联合制定印发《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关于建立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加强审计与巡察的全过程协作联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县审计局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联动,配合协作、信息共享。县审计局积极推进“人大监督、政府督办、审计跟进、部门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督审联动、纪审联动、巡审联动,多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助推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关于龙川县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8个问题,截至2023年2月底,已落实整改问题24个,有4个问题持续整改中。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多种措施落实整改工作,整改落实问题资金78435.57万元,其中:促进资金拨付使用23289.73万元,规范资金管理47167.25万元,上缴国库款7459.35万元,调账处理金额148.62万元,追回多付工程款、多付补助款等款项并上缴财政311.45万元,其他整改资金59.17万元。主要情况是:
(一)2021年度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入库,涉及金额7511.1万元的问题。一是审计指出问题后,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3月底将非税收入7459.35万元缴入国库。二是县财政局于2022年3月对欠缴店租51.75万元的承租人发出提醒函进行催缴,县财政局将持续跟进店租催缴情况,保障国有资产收益及时收缴。
2.关于无预算支出的问题。县财政局将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约束力,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原则,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对已经产生的无预算支出挂账,根据财力情况逐步清理消化。
3.关于虚列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涉及金额5481万元的问题。涉及幸福新城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项目资金3981万元和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基础建设项目资金15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9月底全部支出完毕。
4.关于部分项目推进慢,资金支出率低,涉及金额25806.66万元的问题。投向龙川县幸福新城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20000万元已于2022年8月完成100%支出;投向龙川县三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已于2022年10月底全部拨付完毕。
5.关于部分项目资金结余或连续结转两年以上未盘活使用,涉及金额1126.71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对结余或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进行清理,严格按照《龙川县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统筹操作规程》的要求统筹盘活。
6.关于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不够到位、使用不够规范,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投向禁止类领域项目,涉及资金2067.4万元的问题。项目主管部门已协调督促各实施乡镇对照禁止类清单进行整改落实,收回投向禁止类项目的债券资金,并对还未开工的禁止类工程停止施工,优先建设非禁止类清单项目。
7.关于部分项目建设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相关乡镇集中供水项目已完善了立项审批等建设程序。二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完成县城道路硬底化工程二、三标段工程的结算,经县财政审核,结算金额为5167.67万元,达到支付款项条件。三是部分已完工未结算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已按规定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结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已将收取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42.07万元全额上缴财政,今后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相关单位已追回多付的项目费用3.03万元。三是相关单位已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
2.关于“三公"经费等支出执行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相关单位已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并调整不规范的账务。二是相关单位已向相关人员追回多报销的误餐和伙食补助款共0.3362万元。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县委政法委实施的“雪亮工程”和“视联网”项目已完工,并已完成初步验收。二是县应急局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项目结算已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核。
4.关于资产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相关单位对未入账的236.3万元固定资产已进行登记入账,并组织财务人员及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二是县应急管理局已组织相关人员设计科学规范的物资出入登记表,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盘点,加强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
5.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县委政法委已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助依法建账,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是相关单位完善了报销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销手续,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设置科目,对不规范账务进行调整处理。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3个项目多付工程款140.75万元的问题。一是老隆镇已向水贝小学教学楼工程的施工单位追回多付工程款34.77万元,并上缴县财政,对工程量不足部分已按要求补足工程量。二是县公安局已向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的施工单位扣减多计工程款82.46万元。三是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龙川分局已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的施工单位追回多付的23.52万元工程款并归还财政。
2.关于3个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一是龙川县丰稔镇过境公路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是国道G236线龙川丰稔至龙川县城段改建工程其中一部分,施工许可证及交工验收备案在国道G236线龙川丰稔至龙川县城段改建工程统一办理和组织备案。二是老隆镇委托广东中翌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完成了水贝小学教学楼工程的财务决算,并于2022年8月1日完成了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工作。三是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龙川分局完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管理程序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程序符合相关管理规范。
3.关于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的问题。一是2015年度细坳镇、岩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已完善好相关手续。二是县公安局已补充完善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延期申请手续。三是县水务局加强统筹协调,督促铁场河综合治理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项目已竣工验收。
4.关于部分项目后期管护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2015年度细坳镇、岩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移交后的管护责任落实到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当地镇政府定期做好项目工程检查,及时修复已损毁项目,多渠道筹措项目管护经费。二是县公路事务中心已对丰稔镇过境公路两侧未成活树木进行清除,并栽种新树,目前树木生长情况良好,成活率达到合格标准。
5.关于建设单位对项目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老隆镇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对水贝小学教学楼的给排水、电气部分进行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已责成施工方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对安装不规范及未安装的消防设施进行整改。二是监理单位规范完善了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的相关监理资料。三是铁场河综合治理EPC总承包单位的工人工资保函已办理完毕。四是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要求参建单位履行好按时足额缴交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和责任;县水务局已要求中标单位提交了履约保证金。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资源环境审计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车田镇制定出台了《车田镇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及《车田镇拆旧复垦园地管护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和管护工作,并将部分重要水域纳入日常水质检测任务,切实抓好河流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赤光镇已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执行力度,截至2021年底,实际农田保有量亩数已超过签订保护责任书亩数,并通过河长制系统坚决落实每月巡河要求,保护好水库水域完整安全。三是上坪镇已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抛荒地块进行复种,切实履行好复垦后的土地管护责任。
(2)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未完成的问题。一是赤光镇持续推动废弃泥砖房拆除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按时向县乡村振兴局上报相应拆除进度情况;已成立森林资源保护领导小组,建立日常护林巡查、护林执法等台账,加大日常领导小组护林监督责任;加强供水安全管理,定期将居民饮用水送至检测中心进行水质监测,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二是上坪镇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占用林地和滥伐林木等违法违规行为;与长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签订补充合同,确保租赁合同符合法律法规。
(3)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上坪镇加大河段的巡查监管力度,定期清理镇区流域内的垃圾;对11个温泉洗浴个体经营户发放了督促办理取水许可证的通知书,今后加强对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采监督管理,杜绝新增未办理采矿许可开采地热资源的个体经营户;对无污水处理设施的33家非法养殖场采取有效措施全部完成了整改。二是上坪镇、赤光镇已分别与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龙川分局沟通,由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龙川分局协商解决相关污水处理厂运行问题。三是车田镇为杜绝污水直排造成环境污染,已责令养猪户加建三级化粪池,完善了污染处理设施。
(4)关于相关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车田镇已按照拆旧复垦资金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拆旧复垦资金进行专账核算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赤光镇已向村级污水站点工程的施工方追回多付的工程款8.03万元;2022年7月,上坪镇对矿山复绿工程项目完成验收,县财政局于12月批准拟拨付上坪镇矿山复绿工程款350万元用于项目竣工结算。
2.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审计方面
(1)关于会计信息不真实的问题。县民用物资公司已按规定调整账务,真实反映收支情况。
(2)关于部分出租收入未足额缴交税费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县民用物资公司、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已申报补缴了相关税费3.08万元。
(3)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县民用物资有限公司已将资产补登入账,资产账实相符。
(4)关于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已从X175线黄布圩过境公路改造工程结算价中扣减应付工程款12.19万元;向2个装修项目工程的施工方追回了多付工程款5.05万元。二是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和合同约定,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并对已完工的项目加快验收结算。
(五)重点民生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粮食储备政策措施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经审计指出后,县粮食储备公司已将886吨大米和104吨食用调和油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入库完毕;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于2022年12月21日竣工验收完毕。二是县发改局认真开展调研摸底,确定本县粮食行业优强企业龙母镇众合粮食加工厂为第一批社会储备企业,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确保责任储备有章可循,进一步加强了粮食应急体系建设。
2.关于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县粮食储备公司已督促相关企业补缴税费4.33万元;因从2016年开始取消了储备粮自主收购,储备粮新增任务和轮换采购均在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竞拍,都取得了相应发票。二是县粮食储备公司加强规范原始凭证的入账手续,规范了地磅单的内容填写,完善了出入库凭证管理。三是县政府已确定粮食储备库建设工程项目另外选址重建。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整改,取得较好成效。但仍有4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在持续推进中,主要情况是:
(一)关于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不够到位、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应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保障项目建设程序规范、合法,正在整改。二是对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未实现由项目收益偿还债券本息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县财政局向相关建设单位发出催缴函,由于我县已完工投入使用的龙川县人民医院新街社区门诊大楼购置医疗设备及后勤物资等建设项目,目前项目仍处于亏损状态,无法缴交专项收入;赣深高铁龙川县西站站房建设项目偿还资金来源于周边配套项目收益,目前周边配套仍未完工,暂无法取得收益。需要长期跟踪,持续整改。
(二)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未完成,对土地资源监管职责不到位,车田镇、赤光镇、上坪镇存量违法用地未完成整改,涉及违法用地123宗的问题。车田镇50处尚未整改的违法用地图斑,其中农村一户一宅用地32处为往年存量,已进行固化,后续依据相关政策完成整改,剩余18处违法用地图斑为民生工程及乡村振兴工程,与上级相关部门协商具体整改措施完成整改;赤光镇已联合执法队、自然资源所和司法所人员共同对35宗卫片图斑违法用地的行为进行整治,根据《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川县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将持续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切实履职查无审批手续征占用地、违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上坪镇将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严格落实打击违法违建行为的整治,加强对38宗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查处,加强巡查监管力度,控制违法总量,正在整改。
(三)关于相关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不够规范,对拆旧复垦收益资金管理不规范,上坪镇拆旧复垦资金未按时发放,上坪镇吉祥村部分资金被占用的问题。上坪镇积极协调村委、经济合作社、群众各方的矛盾,现已将交易分配239.16万元拨付到位,剩余未拨付的88.5万元资金将尽快协调好矛盾,加快发放资金进度,正在整改;上坪镇督促吉祥村村委尽快归垫相关资金,正在整改。
(四)关于以往审计查出问题的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一是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未及时缴交问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收到县财政划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1171.6525万元,截至2023年2月,已落实保障资金分配40.5万元完成3.46%,未落实分配保障资金1131.1525万元,主要为2021年国道205建设项目、G236龙江大桥建设项目未报批,未取得用地手续,需待完善报批手续后再将保障资金进行分配,正在整改。二是对县林业局未及时足额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县林业局2021年度共收到中央和省下达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7294.35万元,截至2023年2月,已整改资金6753.95万元,剩余540.4万元主要为林地权属不清晰未能发放,正在整改。三是对“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权籍调查和最终调查成果汇交,根据项目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各中标单位工作进度,应支付项目款共2718.62万元,截至2023年2月,实际已支付项目2553.32万元,未付项目款165.30万元,正在整改。四是对龙川县新城大道升级改造工程部分项目未按设计施工,结算工程量超实际造成多付工程款70.4万元问题,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追回多付的工程款,正在整改。
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整改要求,拿出最有力的措施,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彻底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相关责任单位的“一把手”要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抓实干,按项逐条抓好整改。二是勇于攻坚克难。要深入研究审计查出问题出现的根源,有方向、有策略、有重点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系统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对长期未整改或未完全整改的相关单位进行约谈,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责问责。
下一步,县政府及审计机关将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以问题整改成效促进提高审计监督效能,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龙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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