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开展2023年“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文明办印发《关于深化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有关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培塑农村先进典型,弘扬家庭文明新风,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镇文明办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理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农村群众广泛参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遵纪守法、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家庭文明新风尚,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家庭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内容及标准
农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是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各村(居)在创建工作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便于操作、规范标准、示范引领的原则,突出创建重点。
(一)爱国爱家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与“百姓宣讲”等活动,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注重对家庭成员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参与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了解村史村情,传承家风家训,引导家庭成员记住乡愁、造福桑梓,尽己所能、用己所长,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二)遵纪守法星: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学习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规范,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推动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禁毒禁赌深入开展,坚决抵制违法乱纪行为。积极参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活动,广泛传播、自觉践行村规民约。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有序参与村民议事决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三)遵德守礼星:积极参与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新乡贤等推荐评议、宣传推广,尊崇褒扬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自觉维护他们的荣誉和形象,对生活困难的先进典型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上网等行动,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文明规范。自觉抵制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
(四)勤俭奋斗星: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倡导幸福源自奋斗、成功在于奉献、平凡造就伟大的价值理念。积极参与特色产业发展,把小规模家庭经营融入规模化生产,致力成为精勤农民、助力发展精细农业、精美农村。引导家庭成员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与单位、企业共成长,增强增收致富能力。自觉抵制好逸恶劳、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风习。
(五)孝老爱亲星:传承中华传统孝道,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倡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互助友善。落实监护责任,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促进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扶贫帮困、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关心关爱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贫困家庭,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特殊人群。
(六)诚实守信星:继承发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加强个人诚信建设,倡导诚实劳动、真诚待人、诚信经营,重质守信、履约践诺,积极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制假销售、欺诈瞒骗、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
(七)崇文尚学星:挖掘创新乡土文化,积极参与乡村文物、农业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利用。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积极参与集体文化活动,广泛开展读书学习、文艺欣赏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广泛开展读书学习、文艺欣赏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提倡科学精神,学习科学知识,积极参与乡风评议,抵制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
(八)健康生活星: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家庭内外、房前屋后干净整洁,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提升健康素质,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关注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倡导健康饮食,推广分餐公镇,拒绝滥食野味。培养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不浪费粮食,节约用水用电,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九)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十)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三、活动安排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按照“县级部署、镇级组织、村级实施”的组织工作架构实施推进。
(一)县级部署。县文明办印发在全县开展2023年“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的创评工作做出统一安排部署,将此项工作列入文明村镇、精神文明建设和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县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授予县级“十星级文明户”牌匾。
(二)乡镇组织。根据县里统一部署,镇党委、政府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指导每个村(居)推荐评选20户“十星级文明户”,镇从每个村(居)上报的20户中,择优报送10户“十星级文明户”至县文明办,由文明办授予“十星级文明户”牌匾,其余10户由镇级授予“十星级文明户”牌匾。往年已获评的“星级文明户”不再参与评选。
(三)村级实施。评选活动要坚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进行,成立以支部书记为主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各村民小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乡贤、群众代表共同组成的村“十星级文明户”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村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指导和评星定级。乡贤和群众代表要经过群众选举或推举,评审委员会名单要向村民公示。建立村两委成员包组、村民小组长包户的工作责任制,把一年一评的活动落到实处,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送至镇级备案。
四、评选程序
(一)广泛发动阶段(10月31至11月5日)。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申报参评阶段(11月6日至11日)。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三)群众评议阶段(11月12日至16日)。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堂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四)星级审定阶段(11月17日至20日)。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评议、村民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五)公示授牌阶段(11月下旬)。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上报镇党委、政府。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加强指导推动,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纳入乡村文化振兴、家庭文明建设等总体工作规划,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注重因地制宜。围绕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紧扣农村家庭生产生活实际,将十星级文明户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美丽庭院、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设计推出一批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的文明实践活动项目,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做到能评尽评,提高参评覆盖面和创建水平。
(三)强化工作保障。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支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开展。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保障家庭合法权益,尊重礼遇先进模范家庭,关心关爱生活困难家庭,依法依规约束家庭不文明行为。做好创建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村(居)于2023年11月25日前将龙川县“星级文明户”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镇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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