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川县保障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优先预约挂号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龙川县保障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优先预约挂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保障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优先预约挂号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保障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优先预约挂号,切实改善签约患者诊前体验,我局制定了《龙川县保障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优先预约挂号工作方案》精神,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4日
龙川县保障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优先预约挂号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保障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优先预约挂号,切实改善签约患者诊前体验,根据《广东省保障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优先预约挂号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居民。
二、保障范围
签约居民在村卫生站、镇卫生院首诊,经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团队)诊治后认为确需到上级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治的签约居民。包括:诊断不明确,需进一步明确诊断的疾病;诊断明确,但治疗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超出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的。对符合急诊和危重指征的患者,按急诊流程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预留号源。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医院常规放号周期前,预留本机构30%的门诊号源给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团队),其中专家号源应不低于预留号源数量的30%。预留号源中未被预约使用的从就诊前72小时起可同步向其它号源投放渠道开放。
(二)预约挂号。家庭医生(团队)应根据就诊居民病情需要,优先选择县内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预约诊疗。对于确有病情需要进行跨市诊疗的,家庭医生(团队)可通过牵头医院向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紧密型帮扶的支援医院和有关省部属医院、区域医疗中心进行预约诊疗。
(三)号源管理。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要强化宣传引导,引导居民优先选择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进行“1+1+1”(镇-县-地市)签约,做好具备预约就诊权限医务人员的审核、维护和注销,严控预约人员范围,防止倒号行为发生。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做好预约挂号平台对接、号源维护、预约医师信息确认、居民挂号信息推送等工作,保证重点科室和特色科室的号源供应。
(四)平台建设。我县将结合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本县各级医疗机构的预约平台,设立家庭医生(团队)预约号源池,家庭医生(团队)实名制账号。探索建设患者追踪管理模块,包含居民健康档案、就诊记录、相关检查资料、转诊建议等内容。信息化平台启用前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镇卫生院、村卫生站间可通过其他途径设置绿色通道。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实施。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会同医保、财政等部门,对县医共体建设情况、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进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等进行全面调研,切实掌握地区实际情况,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优先预约挂号工作。
(二)完善机制。在现有的医共体基础上,鼓励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与多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优先预约挂号合作机制。
(三)强化考核。我局将对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优先预约挂号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切实压实家庭医生(团队)与各级医疗机构在签约居民预约挂号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及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签约居民就诊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汇总与分析,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要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各级医疗机构通过预约挂号平台的情况将纳入改善居民就医体验专项行动等考核工作中。2023年12月25日前各医疗机构要上报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优先预约挂号服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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