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川县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报告
一、概述
依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报告旨在对2024年龙川县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场所进行采光和照明状况的抽检,确保其满足学生的视觉舒适度,提高教学质量,并为师生的健康提供保障。抽检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
二、抽检方法与标准
本次抽检采用现场检测和仪器测量相结合的方式,依据《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采光测量方法》(GB/T5699-2017)、《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2023)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执行,对5所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情况进行抽检。
三、抽检结果
详见附表 2024年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四、结论
经过抽检5所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结果分析: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符合率为100%,窗地面积比符合率为20%,课桌面照度符合率为40%,黑板照度符合率为0。根据监测结果,部分教室(教学场所)存在采光不足或照明不足的问题,建议增加窗户面积、调整灯具数量或更换灯具等措施以提高采光和照明效果。
五、措施
1.窗户优化:对于采光不足的教室(教学场所),建议增设透明窗户或调整窗户位置,增加自然光的摄入。
2.照明改善:对于照明不足的教室(教学场所),建议调整灯具数量或更换灯具,提高照度。
3.定期维护:建立采光和照明设施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培训与宣传:加强教师和学生的培训与宣传,提高他们对采光和照明重要性的认识。
附表:2024年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龙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9月6日
附表
2024年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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