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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紫市镇“8•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3-12-06来源: 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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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吸取2022年8月28日龙川县紫市镇“8•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有效防范遏制同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情况落实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规定。县安委办对龙川县紫市镇“8•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开展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从总体上看,龙川县紫市镇“8•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已落实。现根据检查情况评估如下。

  一、评估概况

  根据要求,县安委办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组成的评估组。评估组于2023年10月31至11月1日前往紫市镇人民政府、龙川县交通运输局、龙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源市龙川县联发运输有限公司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察访等方式,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的要求,对部门单位、涉事单位的事故防范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行政处罚决定逐项评估检查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情况

  1.河源市龙川县联发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河源市龙川县联发运输有限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罚款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1月16日,河源市龙川县联发运输有限公司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2.罗谷年,根据龙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4416221202200001012号),认定当事人罗谷年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罗谷年的交通违法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作出行政处罚。龙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罗谷年进行口头警告和批评教育。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

  2022年10月28日,龙川县紫市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刘海勇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关于给予刘海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紫纪[2022]02号)。

  (三)其他处理建议

  2022年11月25日紫市镇人民政府按照要求约谈民乐村村委会主任刘细明。

  2022年12月19日龙川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要求约谈河源市龙川县联发运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陈启传。

  经评估,事故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紫市镇人民政府、龙川县交通运输局、河源市龙川县联发运输有限公司认真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深层次原因,逐条部署落实,对照整改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一)河源市龙川县联发运输有限公司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和整改措施建议进行了逐一整改落实,完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一是完善教育培训计划。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岗位特点、人员结构组成,有针对性地规定单位负责人、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统筹安排,包括经费保障、教育培训内容以及组织实施措施等内容制定培训计划。严格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公司组织各部门多次进行了安全教育,通过观看视频、现场学习、案例教育等多方式有效提升了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公司安全主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的自身素质,全面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三是加强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公司所有营运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开展1次检查,重点对三证检查(驾驶证、行驶证、驾驶营运资格证)、车辆轮胎、手锤、灭火器、车门手动开关情况等车质车况逐一检查,并做好车辆出车、检验、维修保养记录,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加大对营运车辆安全和规范服务的路检路查力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或停班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路运营。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安全员要严格执行出车前询问告知制度。出车前详细掌握当班驾驶员精神及身体情况,杜绝驾驶员带病开车及车辆带病上路运行。要求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安全行车规定及了解当天的天气情况和有关区域路况,注意行车速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防止摩托车、行人横穿引发交通事故。

  (二)紫市镇人民政府认真汲取龙川县紫市镇“8•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高度重视配合做好之后的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加大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一是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采取“一盔一带”、“敲门行动”、“小手拉大手”各种不同的形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在镇政府、各村(居)开办交通安全专栏,在各村主要路口张贴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海报,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利用镇广播早中晚播放宣传片,在镇村各大路口拉横幅,组织村干部、志愿者上门入户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二是积极开展交通劝导,组织车辆排查。集中力量和资源组织开展联合大整治行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及重点违法的整治,在每周五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发动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共劝导2000余人次,扣押无牌无证摩托车70辆。同时,积极发动各村干部排查全镇车辆信息,建立全镇车辆信息台账,排查报废和无牌无证车辆,共排查报废车辆36辆。三是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紫市镇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了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排查本辖区内县、乡道路的事故隐患,查出安全隐患30余处,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对树木遮挡的道路标志牌进行修剪,并完善安全警示标志牌12个,加强对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监控。四是对民乐东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工作。对乐东村支书刘细明进行交通安全约谈,镇纪委对民乐东村委员刘海勇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并督促民乐东村委会深化交通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

  (三)龙川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经营形势安全稳定。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实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龙川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通过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和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例会对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将打击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在“春运”“五一 ”节假日和重大时事等重要时间节点统一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及时商讨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自事故发生后,龙川县交通运输局多次召开执法人员培训会,学习《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专业知识,强化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到认真学法、谨慎用法、公正执法、全面普法。三是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稳定。通过开展隐患排查、重点车辆隐患清零、交通劝导整治等交通管理工作,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依托联合执勤点,对过往车辆实施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到县内各主要道路、高速路口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超限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700人次,检查各类车辆2262辆次,查处非现场超限超载执法291 宗、现场超限超载175宗,监督超限运输车辆卸货转运2860.9吨,无一宗错案、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加大道路运输源头企业执法检查力度。根据《龙川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等方案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治超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针对本行业进行摸排,将14家企业列入重点整治名单。共检查道路运输源头企业72家次,重点排查是否制订运输工作制度,是否建立车辆、从业人员、装载货物计量登记台账,是否按规定合法运输,是否存在超员、超限运输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合法装载,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须取得相应资质,在运输过程做好货物防护措施,防止车上货物扬撒脱落;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促使运输车辆的承运人、驾驶员、装载企业、货运企业不敢超不能超、不想超,截至目前,共查处源头案件8宗,通过加大源头企业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增强了源头企业安全意识。四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在全县的各大运输企业、运输站场、主要道路路口利用挂横幅、发宣传册(单)、办讲座以及在乡镇设咨询宣传点等方式对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危害性等方面进行宣传。共发宣传册(单)600余份、宣传讲座2次、镇日设咨询宣传点1个。进一步加强群众守法意识,为交通运输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存在问题

  评估组在检查中仍发现了公司对驾驶员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内容较单一,培训课件等不完整。

  五、工作建议

  虽然针对事故整改措施意见已落实,但为了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有关部门要加强媒体宣传报道, 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发布行动战果、公示违法信息, 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非法营运危害的宣传,大力营造声势,增强警示和威慑作用。各镇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交通安全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知识。同时,适时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充分运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员等进行警示教育。

  (二)增加执法力量,扩大整治区域。要将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运输行为转入常态化的执法工作,确保联合执法力量充足,避免出现单独执法情况,扩大打击覆盖面,不断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空间。各镇要加强对县道村级道路管理,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组织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辖区道路的安全情况排查工作。

  (三)加强源头管理,做好事故防范。有关部门要积极召开运输企业安全会议,进行安全学习教育,督促源头企业对从业人员、驾驶员在岗安全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把车辆出行关,防止车辆“带病”或证件、设施不齐出行,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安全秩序。各镇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加大交通劝导力度。继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教育工作,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加强宣传,使群众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龙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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