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铁场镇恒发烟花爆竹店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案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4-03-29来源: 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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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龙)应急罚〔2024〕危化-1号
处罚名称:龙川县铁场镇恒发烟花爆竹店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2024年2月3日,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龙川县铁场镇恒发烟花爆竹店存在异地摆卖,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距离该烟花爆竹经营店(许可证核发位置)约500米处(珊田村委会路口)有搭设简易帐篷,里面摆卖有烟花爆竹产品对外售卖。该经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第 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处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622MAD9K42284
经营者:黄观明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3月5日
处罚机关: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441622
当前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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