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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23年1月6日至1月11日,通过龙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禁止在县城建成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在征集时间段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
龙川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3日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longchuan.gov.cn/zmhd/zjdc/wsdc/content/post_530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