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县城建成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情况
征集时间:[ 2024-01-18 ] 至 [ 2024-01-26]
1706261400
状态:已过期
我单位于2024年1月18日至1月26日,通过龙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禁止在县城建成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在公示期间共收到意见2条,具体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 意见及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建议在县城取消禁放,过年了也没有一点年味。 | 解释说明。 为规范县域烟花爆竹燃放,减少安全隐患,控制噪音扰民, 净化大气环境,我县多年来就对禁放烟花爆竹在县城划定了区域,其他区域是可以规范安全燃放的。 |
2 | 建议缩小县城禁放区域。 | 解释说明。 龙川推行县城禁放烟花爆竹政策以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和大力支持,响应了大家对宜居平安生活的期待,保障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同时城区环境卫生得到了极大提高,为群众欢度平安春节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龙川县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均为县城人口相对较密集的区域,不宜再缩小县城禁放区域。 |
龙川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9日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longchuan.gov.cn/zmhd/zjdc/wsdc/content/post_587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