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通过“圳品”评价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公示
根据《关于龙川县奖励通过“圳品”评价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试行)方案》(龙乡振〔2023〕7号)规定,经审查后,龙川绿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通过“圳品”评价,符合奖励条件,奖励资金3万元整,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举报监督电话:0762-6668073
龙川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9日
本征集意见结果反馈: http://www.longchuan.gov.cn/zmhd/zjdc/jgfk/content/post_570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