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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通过“圳品”评价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公示

征集时间:[ 2023-10-09 ] 至 [ 2023-10-13] 1697158237 状态:已过期

  根据《关于龙川县奖励通过“圳品”评价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试行)方案》(龙乡振〔2023〕7号)规定,经审查后,龙川绿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通过“圳品”评价,符合奖励条件,奖励资金3万元整,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举报监督电话:0762-6668073


龙川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9日


本征集意见结果反馈: http://www.longchuan.gov.cn/zmhd/zjdc/jgfk/content/post_570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