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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龙川县中小学一级和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10-31来源: 县教育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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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龙川县中小学一级和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现对评审(含评审认定)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校登录龙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chuan.gov.cn)下载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县教育局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各校应于11月1日前进行公示。

  受理举报或投诉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均应按《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校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和公示情况(包括公示形式、公示时间、公示期间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11月10日前一并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 2021年度龙川县中小学一级和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含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pdf

      2. 公示文稿样式.docx

      3.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龙川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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