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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三农普公报(第四号)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05-07来源: 统计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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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川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龙川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川县统计局

  2018年6月13日

  农民生活条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我县15.13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我县99.8%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11.28万户,占74.6%;拥有2处住房的3.55万户,占23.5 %;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0.27万户,占1.74%;拥有商品房的4.05万户,占26.8%。

  我县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为砖混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4.69万户,占97.1%;砖(石)木结构的0.39万户,占2.63%;竹草土坯结构的56户,占0.04%;其他结构的336户,占0.23%。

  1住房数量与结构构成

  单位:%、万户

   指标

  全县

  按拥有住房数量划分构成

  99.8

  拥有1处住房

  74.6

  拥有2处住房

  23.5

  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

  1.75

  没有住房

  0.15

  按住房结构划分构成


   砖(石)木

  2.63

   砖混和钢筋混凝土

  97.1

   竹草土坯

  0.04

   其他

  0.23

  拥有商品房户数

  40525

  拥有商品房农户所占比重

  26.8

  二、饮用水

  我县5.23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34.6%;9.65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63.8%;0.12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0.76%; 2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001%; 1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0.001%;108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078%;0.12万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76%。

  2饮用水情况

  单位:%、

   指标

  全县

  饮用水来源构成


  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

  34.6

  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

  63.8

  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

  0.76

  江河湖泊水

  0.001

  收集雨水

  0.001

  桶装水

  0.078

  其他水源

  0.76

  三、卫生设施

  我县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14.46万户,占95.5%;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0.46万户,占3.0%;使用卫生旱厕的450户,占0.3%;使用普通旱厕的0.13万户,占0.9%;无厕所的403户,占0.3%。

  表3按家庭卫生设施类型分的住户构成

  单位:%

   指标

  全县

  水冲式卫生厕所

  95.5

  水冲式非卫生厕所

  3.0

  卫生旱厕

  0.3

  普通旱厕

  0.9

  无厕所

  0.3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我县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30.1辆,摩托车、电瓶车89.4辆,淋浴热水器97.5台,空调79.8台,电冰箱90.2台,彩色电视机118.9台,电脑45.7台,手机331.6部。

  表4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指标

  单位

  全县

  小汽车

  辆/百户

  30.1

  摩托车、电瓶车

  辆/百户

  89.4

  淋浴热水器

  台/百户

  97.5

  空调

  台/百户

  79.8

  电冰箱

  台/百户

  90.2

  彩色电视机

  台/百户

  118.9

  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分的户比重



  #有线电视接收

  %

  71.5

   卫星接收

  %

  26.3

  电脑

  台/百户

  45.7

  手机

  部/百户

  331.6

  上网手机比重

  %

  82.1

  注: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分的户比重是指使用不同电视节目接收方式的户占拥有彩色电视机户数的比重。上过互联网手机比重是指上过互联网手机数量占登记户拥有手机总数的比重。

  五、主要生活能源

  我县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14.6万户,占96.4%;主要使用电的11.1万户,占73.6%;主要使用柴草的2.1万户,占14.0%;主要使用太阳能的0.11万户,占0.8%;主要使用煤的339户,占0.2%;主要使用沼气的152户,占0.1%;使用其他能源的106户,占0.07%。

  表5主要生活能源构成

  单位:%

   指标

  全县

  柴草

  14.0

  煤

  0.2

  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96.4

  沼气

  0.1

  电

  73.6

  太阳能

  0.8

  其他

  0.07

  注: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100%。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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