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龙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龙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2023年6月13日龙川县十七届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和2023年6月29日中共龙川县委十四届第 89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于2023年8月15日印发实施。现将《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新担当新作为争当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排头兵,以“融湾”为纲、“融深”为牵引,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幸福和谐美丽龙川。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330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函》(河府办函〔2019〕34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生态环境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编制了《龙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文件,对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新阶段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规划》指出我县将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调推进、以人为本、相互衔接、系统治理”作为规划实施的基本原则,到2025年,龙川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各项指标均达标完成。
(二)指标性目标
力争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全县各镇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5%;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龙川县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不低于85%等。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六个部分,即现状与形势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龙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工作任务、重点工程及实施保障。
(一)持续推进十四项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指明我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应重点做好的十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二是强化“三线一单”成果运用,实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是严格环保准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四是持续推进总量减排,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五是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六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维护环境空气质量;七是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八是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提高土壤环境质量;九是清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十是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十一是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加大环境风险防范力度;十二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提供环保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十三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十四是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引领绿色低碳发展。
(二)抓牢八大重点工程
龙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将聚焦水污染防治工程、河流综合整治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土壤调查与治理修复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生态建设工程八大类。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绩效考核等方式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注入新动力,力争我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幸福感、满足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四、实施保障
为顺利实施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我县制定了四条保障措施,分别为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加大资金保障、营造良好环境保护氛围。
重点通过“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重大举措,遵循“损害担责”原则,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全面落实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构建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施治、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格局”等角度充分保障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longchuan.gov.cn/zwgk/zdlyxxgk/hjbh/content/post_564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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