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文字解读+图片解读】龙川县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音频解读】
【文字解读】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 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农牧发〔2021〕27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粤农农规〔2022〕1 号)等文件要求,发挥生猪产能调控作用,稳定生猪基础产能,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提升猪肉安全供应保障能力,制定本方案。
二、建设内容
根据财建〔2015〕778 号文件精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饲草料基地建设等。
三、政策依据
1、《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 号)
2、《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农牧发〔2021〕27号)
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粤农农规〔2022〕1 号)
4、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
四、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源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177号)精神,下达本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6.38万元。
(二)支持对象和金额
龙川县联生畜牧水产养殖场8.19 万元,龙川县旺塘东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8.19 万元。
(三)项目绩效
本地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1.62 万头左右,规模养猪场(户)保有量不低于34户。
(四)支持方式
奖补对象于2025年11月3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奖补申请,并提供项目实施的相关合同、发票及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认定等有关材料。
(五)实施要求
严格发放程序,做好奖励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奖励资金使用的组织和协调;县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的拨付。
【一图读懂】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longchuan.gov.cn/zfxxgkml/xnyncj/ywgz/content/post_657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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