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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解读+文字解读】关于印发《龙川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6-03-31来源: 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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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一、出台背景

  小散工程点多、面广、量大,而且具有规模小、工期短等特点,因此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快速发现、快查快处。但目前小散工程尚未纳入监管,从业队伍和人员鱼龙混杂,安全意识淡薄。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薄弱环节,为切实强化抓落实、补短板、堵漏洞,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政策及实操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

  3.《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4.《龙川县城中心城区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版)》

  三、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或业主的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农民自建房。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六章,二十四条,主要从总则、职责分工、主体责任、备案工作程序、巡查工作程序、附则等方面,对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规范。

第一章总则

  备案是什么?

  是指告知性备案,对备案材料作形式审查,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提供服务的事项,不是设立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

  小散工程是什么?

  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

第二章职责分工

  《细则》明确了县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职责分工抓好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纳管,形成齐抓共管浓厚氛围。

第三章主体责任

  明确了小散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业主工程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或承揽主体安全生产施工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四章备案工作程序

  小散工程实行安全生产告知性备案服务制度,明确了办理小散工程备案所需材料,并由所在的各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备案服务。对符合备案规定的,予以备案;对于不符合备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修改完善符合规定后备案。

第五章巡查工作程序

  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明确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县城中心城区红线范围内的小散工程,各镇人民政府(老隆镇除外)负责组织属地网格员或村(居)民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和抽查。

第六章附则

  《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同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履行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按照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图片解读】

龙川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jpg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longchuan.gov.cn/zwgk/zwwgkzl/glgk/content/post_696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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